王興田(招遠市委農業工作委員會原書記、農業局局長)

立案偵查
日前,煙臺市紀委組織查處了招遠市委農業工作委員會原書記、農業局局長王興田嚴重違紀問題。
經查,王興田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干擾正常換屆秩序;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多次公車私用;違反組織紀律,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如實報告個人去向;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設立賬外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犯罪。經招遠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招遠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興田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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