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章(明代大臣)

王章是明代人,單親,在母親的嚴格管教和自己努力奮鬥之下,成為崇禎元年進士,進入仕途,後戰死。

基本介紹

  • 本名:王章
  • 字號:字漢臣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地:武進
  • 主要成就:明代大臣
人物生平
王章,字漢臣,武進人。崇禎元年進士。授諸暨知縣。少孤,母訓之嚴,及為令,祖帳歸少暮,母訶跪予杖,曰:“朝廷以百里授酒人乎!”章伏地不敢仰視。親友為力解,乃已。治諸暨有聲。甫半歲,以才調鄞縣。諸暨民與鄞民爭挽章,至相嘩。治鄞益有聲,數註上考。
十一年,行取入都。時有考選翰林之命,行取者爭奔競,給事中陳啟新論之。帝怒,命吏部上訪冊,罪廷臣濫徇者。尚書姜逢元王業浩給事中傅元初,御史禹好善等六人閒住;給事中孫晉、御史李右讜等三人降調;給事中劉含輝、御史劉興秀等十一人貶二秩視事。吏部尚書田維嘉等乃請先推部曹,凡推二十二人,章與焉,授工部主事。章及任浚、塗必泓、李嗣京欲疏辨,憚為首獲罪。李士淳者耄矣,四人不告而首其名,士淳知之,懼且怒,與章等大詬。而帝知維嘉有私,詔許與考。又以為首者必良士也,擢士淳編修,章等皆御史。章上疏請罷內操,寬江南逋賦。
明年出按甘肅,持風紀,飭邊防。西部寇莊浪,巡撫急徵兵。章曰:“貧寇索食耳。”策馬入其帳,眾羅拜乞降,乃稍給之食。兩河旱,章檄城隍神:“御史受錢或戕害人,神殛御史,毋虐民。神血食茲土,不能請上帝蘇一方,當奏天子易爾位。”檄焚,雨大注。邊卒貸武弁金,償以賊首,武弁以冒功,坐是數召邊釁。章著令,非大舉毋得以零級冒功。劾罷巡撫劉鎬貪惰。又所部十道監司,劾罷其四。母憂歸。服闋,還朝,巡視京營,按籍額軍十一萬有奇。喜曰:“兵至十萬,猶可為也。”及閱視,半死者,余冒伍,憊甚,矢折刀缺,聞炮聲掩耳,馬未馳輒墮。而司農缺餉,半歲不發。章屢疏請帑,不報。
逾月,賊陷真定,京師大震。襄城伯李國禎發營卒五萬營城外,章與給事中光時亨守阜成門。城內外堞凡十五萬四千有奇,三堞一卒。三月初登陴,閱十日始一還邸,櫛沐易新衣冠。家人大駭,章不應。賊傅城下,章手發二炮,賊少卻。頃之,各門炮聲絕。時亨攝章走,章厲聲曰:“事至此,猶惜死耶!”時亨曰:“死此與士卒何別?入朝訪上所在,不獲則死,死未晚也。”章從之,與時亨並馬行。俄賊突至,呼下馬。時亨倉皇下馬跪,章持鞭不顧,叱曰:“吾視軍御史也,誰敢犯!”賊刺章股,墮。章罵曰:“逆賊!勤王兵且至。我死,爾滅不旋踵矣。”賊怒,攢槊刺殺章而去。抵暮,家人覓屍,猶一手據地坐,張口怒目,勃勃如叱賊狀。妻姜在籍,聞之,一慟而絕。贈大理寺卿,謚忠烈。本朝賜謚節愍。次子之栻仕閩為職方主事,亦死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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