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時中(明朝兵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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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時中(?~1542),山東黃縣人,明弘治三年(1490)進士,官至兵部尚書刑部尚書

基本介紹

  • 所處時代:明
  • 出生地:山東黃縣
  • 去世時間:1542
  • 主要成就:官至兵部尚書、刑部尚書
人物生平,人物評價,

人物生平

弘治三年(1490)進士,授河南鄢陵知縣。曾出行郊外,旋風擁馬首。王時中說:“冤氣也。”進而得屍眢井,是其妻子與所私通者殺之,沉冤得雪。召拜監察御史,督察畿輔馬政。
正德初年,請革近畿皇莊,不報。吏部尚書馬文升致仕退休,時望屬劉大夏閔珪。王時中詆毀閔珪和媚,劉大夏昏耄。兩人各求退,焦芳遂得之,眾人都責怪王時中。出按宣府大同,逮系武職貪污者百餘,為東廠太監邱聚所奏。劉瑾捕拿王時中下詔獄,荷重枷於都察院門。王時中病甚,其妻往省,遇都御史劉宇,哭且詬。劉宇不得已言於劉瑾,釋之,謫戍鐵嶺衛
劉瑾伏誅,起任四川副使,遷湖廣按察使。正德十二年(1517),任右僉都御史寧夏巡撫
明世宗立,召為右副都御史。父喪除,起故官。會上章聖太后尊號,王時中言本生二字不當去。及上冊寶,百官陪列不至者九人,王時中與焉。帝責對狀,已而貰之。
歷任兵部左侍郎,代李鉞尚書,兼提督團營。中官黃英等多所陳請,王時中皆執不可。敘薊州平盜功,濫及通州守備鄢佑,為言官李鳴鶴等所劾。王時中乞休,且詆言者。給事中劉世揚等言時中不當逞忿箝言官,帝乃切責王時中,令歸聽勘。
嘉靖十年(1531)四月,起復為兵部尚書。御史郭希愈請重兵部侍郎之選,以邊臣有才者兩人分掌邊方、內地軍務。吏部議從之。王時中言非祖宗臨時遣將意,帝遂從其議。帝欲用王憲於兵部,乃調時中刑部尚書。坐論御史馮恩獄,落職閒住。始,恩疏詆時中,及是以寬恩得罪,時稱為長者。久之,遇赦,復官致仕。
嘉靖二十一年(1542)正月,卒於家。

人物評價

嘉靖帝:刑部乃法司之首,不可缺人,時中性資詳慎,可刑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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