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強,男,漢族,1962年7月生,四川樂山人,省委黨校在職大專學歷。1980年11月參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4年12月,王建強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並取消享受的待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建強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四川樂山
- 出生日期:1962年7月
- 政治面貌:民眾
- 學歷:大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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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80年11月至1984年1月,在部隊服役;
1984年1月至1990年4月,待業;
1990年4月至1996年1月,在樂山市市中區童家鄉政府工作;
1996年1月至2016年7月,歷任樂山市市中區童家鄉黨委委員、副鄉長、鄉長,童家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區移民安置辦公室主任、區扶貧和移民工作局局長、柏楊街道黨工委書記;
2016年7月至2022年7月,歷任樂山市市中區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四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
2022年7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調查
2024年9月,樂山市市中區民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建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樂山市市中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4年11月,經樂山市市中區委批准,市中區紀委監委對市中區民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建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建強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程驗收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王建強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中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中區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建強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