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飛

王家飛

王家飛,女,雲南省巧家縣茂租鄉鸚哥村人,2009年5月16日,與3歲的弟弟王家紅被村民李昌奎殘忍殺害。

簡介,網友評論,

簡介

王家飛
受害人家屬認為這一判決結果違反客觀事實,是在為罪犯開脫罪責,有損法律尊嚴,也是損害被害人權益的行為。
李昌奎在犯下血案後畏罪潛逃,之後因在公安機關嚴密布控追擊之下,窮途末路,寸步難行,實無逃生可能的情況下才被迫投案自首。而在兩份由雲南省昭通市巧家縣茂租鄉政府及鸚哥村的說明材料里發現,在王家飛、王家紅被害後,李昌奎的家屬雖經鄉、村兩級幹部多次做工作,但始終以各種藉口不拿錢對受害人予以安葬,最終由茂租鄉及鸚哥村社會矛盾調處中心、人民調解委員會責令公開變賣相關物品,受害者家屬才得到21838元安葬費。家屬認為李昌奎及其家屬出於被迫才賠償。

網友評論

有網友在網上發帖討論稱,雲南省昭通市中院認定其“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嚴重,罪行極其重大,社會危害極大”的定性非常準確。報復行兇,李昌奎把王家飛掐暈後對其進行了強姦之後用鋤頭打擊其頭部,又將年僅三歲的王家紅活活摔死,最終還擔心王家姐弟未死亡又用繩子勒二人的脖子,強姦殺人甚至連三歲的孩童都不放過,這樣惡劣行兇,自首、悔罪均不足以減輕其罪行,也不能成為從輕或減輕處罰的理由,這個“免死牌”有點依法無據,應當要依法嚴懲。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