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和平(河北邯鄲市政府第二招待處原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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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5日,據河北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邯鄲市紀委對邯鄲市政府第二招待處原處長王和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調查,處分,

調查

經查,王和平任邯鄲市政府第二招待處處長期間,濫用職權,在未經集體研究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將本單位公款借給他人,導致借款本金和相應利息至今無法收回。

處分

經市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邯鄲市委批准,給予王和平開除黨籍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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