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升林(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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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升林,罪犯,持刀殺害4人。

2022年4月29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升林故意殺人案進行宣判。被告人王升林犯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升林
  • 國籍:中國
人物事件,一審宣判,

人物事件

被告人王升林與被害人尹某於2018年12月份認識,並於2019年5月份確定戀愛關係。2019年下半年,王升林給了尹某2萬元“彩禮”,並為尹某的房屋裝修墊付約8萬元。2020年7月份兩人關係破裂,王升林便要求尹某一家退還彩禮錢和所墊付的裝修款。因多次索要均遭拒絕,王升林逐漸對尹某一家心生怨恨。
2021年9月23日3時許,被告人王升林騎車至尹某所住小區,在樓頂一空置房內取走其預先放置的一把匕首,然後到尹某房外關閉水閥。被害人尹某父親和母親發現家中停水,遂出門查看,並打電話告知尹某。5時許,尹某返回小區,在家門口的過道上發現王升林,遂上前斥責並呼叫其父母。王升林隨即掏出攜帶的匕首捅刺尹某胸、腹、四肢等部位十餘刀,致其當場死亡。隨後王升林又持匕首先後刺向打開房門出來施救的尹某母親、尹某父親和尹某的侄女,又致三人死亡。9月24日凌晨,民警將王升林抓獲。被告人王升林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升林因不能正確處理與被害人尹某之間的婚戀、經濟糾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四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其雖有坦白、認罪認罰情節,但其罪行極其嚴重,不足以對其從輕從寬處罰。

一審宣判

2022年4月29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升林故意殺人案進行宣判。被告人王升林犯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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