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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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慶,男,律師,漢族,1962年12月4日生,中共黨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元青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2年12月4日
  • 職業:律師
簡介,法學研究,地方人大立法,法律教育,法制宣傳,律師業績,獲獎情況,

簡介

個人履歷
1982年9月—1986年7月 黑龍江大學法律系本科,法學學士
王元青
1986年9月—1989年1月 北京大學法律系研究生,法學碩士1989年1月—1993年3月 黑龍江大學法學院講師,科研秘書
1993年3月至今,在黑龍江省法學研究所工作,歷任助理研究員、研究室主任、《法學與實踐》雜誌社編輯部主任。現任黑龍江省法學研究所副所長、經濟法碩士研究生導師、黑龍江省首屆十佳中青年法學家、哈爾濱市第十二屆(本屆)人大代表、法制委員會委員、哈爾濱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專家立法組成員、黑龍江省人大法制委員會諮詢委員會委員、黑龍江省訴訟法研究會副會長、黑龍江省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憲法研究會理事、黑龍江高盛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高級合伙人、哈爾濱商業銀行獨立董事。

法學研究

在從事法學研究和主持黑龍江省法學研究所科研工作中取得多項科研成果,公開出版十餘本法學著作,如《法理學》、《行政法理論與實踐》、《經濟法學》、《實用婚姻法學》等,公開發表二十餘篇法學專業的學術論文,如先後在《黑龍江日報》、《法學與實踐》、《學術交流》、《學習與探索》、《北方經貿》等報刊雜誌上發表的《對我國契約責任體系的探究》、《論契約法的基本精神》、《加入WTO對我國行政管理模式的衝擊與調適》、《對行政撤訴案件的法律思考》、《論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要素》、《試析經濟體制轉型中的審判觀念》,其中《淺談民事訴訟管轄異議》一文獲中國“八五”科學技術成果獎、1999年度黑龍江省社會科學青年獎。擔任1999年省政法委委託研究的重點課題《執法監督檢查體系的建設與完善》調研報告的主要研究人。擔任中國法學會2001年度重點研究項目的《西部大開發中的森林法制建設若干法律問題》研究報告的課題組組長,擔任2004年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依法治省綱要》的主要起草人。
在司法廳主辦的《法學與實踐》(全國法學核心期刊,雙月刊)編輯部從事編輯工作5年,共參與該雜誌24期的編輯核對工作並承擔了其中5期的責任編輯。

地方人大立法

代表黑龍江省法學研究所擔任黑龍江省人大法制委員會立法諮詢委員和哈爾濱市人大法制委員會立法諮詢委員,從事立法諮詢工作,如先後參與了《哈爾濱市城市環境保護條例》、《黑龍江省人大立法條例》、《黑龍江省節水條例》議案的起草、諮詢。
2002年起,任哈爾濱市人大代表、法制委員會委員,先後參與了,《哈爾濱市人大聽證條例 》等到十餘部地方性法規的起草、論證、修改工作。
1998年曆時10餘月,代表黑龍江省司法廳全程參與了《黑龍江省司法鑑定管理條例》的起草工作,該條例受到了全國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法務部的廣泛關注和其他省、市人大的積極反響,社會效果顯著。

法律教育

從1993年至今,連續九年在由省司法廳組織的全省律師資格考試、司法統一考試考前輔導班的輔導工作,先後講授了《憲法》、《民法》、《法學基礎理論》、《擔保法》、《繼承法》、《合夥》、《著作權法》、《公司法》、《專利法》、《商標法》,多次參與了由司法廳組織的全省在職律師繼續教育講授《契約法》的授課任務,先後參加了由司法廳統一組織的1994年、1997年2001年全國公證員資格考試的考前輔導工作,並承擔了1998年由司法廳組織的全省在職公證員法律培訓的授課任務,2002年起承擔了哈爾濱工程大學經濟研究生《契約法》的講座。

法制宣傳

1、1995年3月至1996年7月,作為《新晚報》第七版法律立交橋“以案說法大家談”專欄的作者,連續發表60餘篇案例分析稿件,並被《哈爾濱日報》評為1995年優秀通訊員。
2、2002年3-5月,為配合首屆司法統一考試,為全省考生提供考前諮詢,在《黑龍江晨報》考試版,開闢了“考前金手指”專欄,為全省考生提供了20餘篇考前輔導意見,深受法檢司考生的歡迎。
3、多次在《黑龍江日報》、《新晚報》、《哈爾濱廣播電視周報》、《黑龍江晨報》、《哈爾濱日報》、《法制報》、《新都市報》等報刊雜誌上,對發生在我省尤其是哈爾濱市的法律事件進行專家點評。
4、2000年1月至2002年6月,在黑龍江衛星廣播電台《法制經緯》欄目進行《契約法講座》,先後講座200餘期,深受企業界人士的關注,社會效果良好。
5、在黑龍江衛星電視《新聞夜航》欄目及黑龍江電視法制頻道中的“援助”、“法制線上”、“當事者說”欄目,作為特邀嘉賓多次進行座談或點評。
6、先後為機關、企事業單位進行法制宣傳講座,如在黑龍江省政協、東方集團、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黑龍江金鑫擔保公司、哈爾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黑龍江省資源廳、黑龍江省農機總公司,進行了《擔保法》、《契約法》等法律的義務講座。

律師業績

1992年參加全國律師資格統一考試。以375,5分的成績獲得黑龍江考區的總分第一名。1993年執業至今10餘年,分別在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等代理各類案件400餘件.
承辦的主要民事案件有:中國南方航空集團訴海南航空公司股權糾紛案、北方航空公司訴天鵝航空公司股權糾紛案、黑龍江省證券公司訴哈爾濱工商銀行證券回購糾紛案、哈爾濱市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訴黑龍江省康恩玉米深加工實業有限公司證券代銷協定糾紛案、中國航天科工集團總公司訴哈爾濱市通用焊接切割成套設備製造廠侵權糾紛案、哈爾濱航天風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訴天津市恆大實業總公司租賃契約糾紛案、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訴黑龍江省甜菜糖業集團總公司借款契約糾紛案、2003年-2004年胡海英訴李鐘鳴財產確權案及離婚案(該案被《中國法治發展報告》評為2003年度影響中國法治歷程的十大著名案件之一)。
承辦的主要刑事案件有:1999年黑龍江省十大刑事案件之一的王玉明、西偉“廣州綁架殺人案”2000年哈爾濱市最大的交通肇事案----11.6李井義機場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等案件。
現擔任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中國南方航空集團黑龍江省分公司、黑龍江省電信公司哈爾濱公司、哈爾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哈爾濱恆達建築工程公司、哈爾濱宏威房產開發公司、哈爾濱華能集團、哈爾濱市土地儲備中心、黑龍江農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事業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
此外辦理大量非訴訟法律事務,如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與哈爾濱市通用機電技術研究所資產置換協定的履行談判、北方天鵝航空公司資產重組等。從1993年至今,連續九年在由省司法廳組織的全省律師資格考試、司法統一考試考前輔導班的輔導工作,先後講授了《憲法》、《民法》、《法學基礎理論》、《擔保法》、《繼承法》、《合夥》、《著作權法》、《公司法》、《專利法》、《商標法》,多次參與了由司法廳組織的全省在職律師繼續教育講授《契約法》的授課任務,先後參加了由司法廳統一組織的1994年、1997年2001年全國公證員資格考試的考前輔導工作,並承擔了1998年由司法廳組織的全省在職公證員法律培訓的授課任務,2002年起承擔了哈爾濱工程大學經濟研究生《契約法》的講座。

獲獎情況

1980年在佳木斯市第十一中學,獲黑龍江省“三好學生”
1982年至1986年,在黑龍江大學法律系,連續三年被評為校“三好學生”
1990年,獲黑龍江大學教學二等獎
1992年,參加全國律師資格考試,獲黑龍江省考區總分第一名
1994年、1995年、1997年、1999年,四年被黑龍江省司法廳評為“先進個人”
1999年、2001年、2002年、被黑龍江省社會科學聯合會評為“模範工作者”
2003年被黑龍江省政法委評為“黑龍江省首屆法學家”
2004年被評為哈爾濱市優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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