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峰(安徽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

王俊峰,曾任安徽省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18年10月15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1月3日,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俊峰
  • 職業: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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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安徽省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10月15日,安徽省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俊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1月3日,蚌埠市紀委監委發布訊息,經安徽省監察委員會、中共蚌埠市委批准,中共蚌埠市紀委、蚌埠市監委對禹會區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王俊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王俊峰違反廉潔紀律,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多次違規接受當事人宴請,並收受禮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
王俊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蚌埠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中共蚌埠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俊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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