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紀委監察局

玉林市紀委監察局

玉林市紀委監察局是為玉林市委主管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工作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林市紀委監察局
  • 地區:玉林市
  • 類型:政府職能單位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釋義,主要職責,

釋義

監察局是中國地方政府機關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人民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與中央政府的監察部、省、自治區政府的監察廳對口。
一般地,在直轄市、地級市、自治州、縣級(包括縣級市、區、自治縣)人民政府中設有監察局(直轄市的區、盟、行署、鐵路局設監察處)。監察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有關規定,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

主要職責

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紀委和市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監督縣(處)級黨員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以及思想作風等方面的問題,協助市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二)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機關及其負責人、市人民政府直屬企事業單位及其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頒發的決定和命令的情況。
(三)負責檢查並處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護黨員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
(四)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公務員、市政府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各縣(市)區政府及其領導幹部、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委託的組織及其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審理決定或建議對他們做出行政處分(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保護監察對象的正當權利和合法權益。
(五)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協助黨委制定黨風黨紀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和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勤政廉政,做合格的人民公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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