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玉林城區夜市燒烤攤點綜合整治的通告

《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玉林城區夜市燒烤攤點綜合整治的通告》是玉林市人民政府為玉林城區全面開展夜市、燒烤攤點綜合整治行動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玉林城區夜市燒烤攤點綜合整治的通告
  • 發布單位:玉林市人民政府
根據市委、市政府開展“三個年一活動”的工作部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市人民政府決定在玉林城區全面開展夜市、燒烤攤點綜合整治行動,其中文化廣場周邊、廣場東路、玉東大道、人民路(工業品市場—二環路)、一環路等路段作為第一批重點整治路段。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厲整治占道經營行為。不得在城市主要街道占道擺攤、沿街叫賣、超出門檻經營及擺放廣告牌、燈箱或者展示商品。
二、嚴厲整治亂堆亂放行為。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占道堆放爐灶、餐櫃、桌子、凳子等物品。
三、嚴厲整治亂搭亂蓋行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兩側搭建臨時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它設施。
四、嚴厲整治廣告亂設行為。不得在建築物、構築物、市政設施、街道地面及樹木上擅自懸掛橫幅,張貼布告、通告、牆報、標語、海報等宣傳品。
五、嚴厲整治污染周邊環境行為。不得在主要街道、廣場露天燒烤擺賣;沿街店面不得亂扔垃圾、傾倒污水、排放油煙、噪音擾民等。
六、嚴厲整治車輛亂停亂放行為。不得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停放機動車,不得利用機動車、三輪車等交通工具在城市主要街道占道擺賣。
七、請各有關單位、個人自覺維護良好的市容環境。經批准的夜市攤點不得違反有關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有關部門將依法從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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