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一貫奉行的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的獨立自主外交政策,在改革開放時期得到完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 解釋:獨立自主外交政策
歷史背景
1980年起,鄧小平多次強調,中國的對外政策是要尋求一個和平的環境來實現四個現代化,中國的對外政策是獨立自主的。1985年6月,鄧小平在中央軍委擴大會議上講話,全面闡述了獨立自主的含義與維護世界和平的關係,此後這一政策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主要內容之一。1992年和1997年,江澤民分別在中共十四大、十五大報告中概括了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主要內容:維護中國的獨立和主權,促進世界的和平與發展,是中國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標。在涉及民族利益國家主權的問題上,中國決不屈服於任何外來壓力。對於一切國際事務,都要從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根據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決定自己的立場和政策。中國是維護世界和平和地區穩定的堅定力量。中國不同任何大國或國家集團結盟,不參加任何軍事集團。中國永遠不稱霸,永遠不搞擴張,同時反對任何形式的霸權主義強權政治和侵略擴張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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