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山共和國國歌

見死不救又稱“見危不救”。指對處於生命危險狀態中需要刻不容緩給予救助的人而不予救助。在許多國家,除非職務上、業務上要求予以救助的,此類行為不負刑事責任。在蘇聯蘇維埃刑法中,作為犯罪處理。這裡所說的負有照顧義務的人是指在職務上對被害人員有照顧義務的人,.如醫生、水上救護人員等。在此情況下,行為人應負有更重的刑事責任。根據中國刑法的規定,見死不救的行為不作為犯罪處理。但是,如果根據法律的規定或者按照行為人職務或業務上的要求,行為人有救助義務,而故意見死不救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包括兩種情況:(1)指對處於有生命危險狀態中顯然需要刻不容緩給予救助的人,明知給予救助對自己或者其他人等並沒有嚴重危險,而竟不予以救助或者不將必需給予救助的情況報告給主管機關或者主管人的不作為。(2)指對處於生命危險狀態中並因年幼、衰老、疾病或者由於孤立無授而不能採取自衛方法的人,負有照顧義務並且具有授助能力的人故意加以遺棄或者自己使被照顧的人處於生命危險狀態中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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