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詩(高波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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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首詩是高波同志在蘭州集中營時寫的,他以詩表明自己在敵人面前的堅貞不屈。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獄中詩
  • 創作年代:1947年
  • 文學體裁:五言詩詞
  • 作者:高波
原文,作者簡介,

原文

獄中詩
本為民除害,那怕狼與狗;
身既入囹圄,當歌漢蘇武。

作者簡介

高波,1913年出生於陝西省米脂縣。1930年到愛國民主人士杜斌丞處工作,先後擔任警衛員、副官。1934年考入西安綏靖公署步兵訓練班。1935年參加楊虎城第十七路軍。西安事變後,前往延安,被分配到中國人民抗日軍政大學學習,193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1938年3月,高波從抗日軍政大學畢業,被分配到烽火劇團工作,不久擔任劇團團長,幾年時間裡,高波率劇團30餘人幾乎跑遍了陝甘寧邊區,為部隊和民眾創作和演出了京劇《平型關大戰》、歌舞《小放牛》等許多表現八路軍和抗日軍民英勇鬥爭的戲,成為了抗日根據地軍民喜愛的戰鬥性文藝團體。1942年,高波被調到陝甘寧晉綏聯防軍警備第三旅政治部,任民運科科長,參加了延安軍民的大生產運動。
1945年,高波被派往陝甘寧晉綏聯防軍新編第十一旅第一團任政治委員,負責對舊軍隊的改造工作,不幸落入反動軍閥馬鴻逵之手。
在獄中,高波等共產黨員嚴詞拒絕了馬鴻逵的利誘。1947年,高波被押往蘭州國民黨軍西北行轅俘虜收容所,鬥爭環境更為惡劣。高波同獄中的共產黨員建立了秘密的中共黨支部,任支部書記,帶領獄中同志與敵人進行了不屈的鬥爭。在蘭州監獄的一年多時間裡,敵人用盡了各種手段,打得他遍體鱗傷,最終都沒有能使高波屈服。他以詩表明自己在敵人面前的堅貞不屈:本為民除害,哪怕狼與狗!身既陷囹圄,當歌漢蘇武。
1948年10月,高波英勇就義於南京雨花台,時年3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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