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布拉哈格(Stan Brakhage)1933年生於美國密蘇里州堪薩斯城,後在聖弗朗西斯科美術學院學習。他於1952年開始製作電影,是“新美國電影”的代表人物之一,也是世界實驗電影史上著名的先鋒派導演之一。1958年,他和簡結婚,並和簡有了5個孩子。他在聖弗朗西斯、紐約和許多先鋒派藝術家(Avant-garde artists)一起從事先鋒藝術創作。1970年,他到芝加哥藝術學院任教。1974年,他完成他重要的抽象作品《光的論題》(The Text of Light)。1986年,他和他的妻子簡離婚,並移居Boulder任教。在那裡,他和Marilyn結婚,並生了兩個孩子。他的很多作品在各種國際電影節上得到承認。最近,他獲得美國國家圖書館的榮譽,他的影片《狗·星·人》(Dog Star Man)入選美國國家電影名冊。2001年,他的6部新片入選第58屆威尼斯電影節“新領域”單元。由於布拉哈格本人在實驗電影史中的重要作用,有必要介紹他的這六部新片。 《耶穌三部曲和規則》The Jesus Trilogy and coda,16mm膠片拍攝,片長20分鐘。
影片開始是用燈光把一處黑暗的場所照亮,從畫外走進一個正穿著半透明衣服的女舞蹈演員。她的舞蹈動作設法控制住手臂、腿和腳,做出各種模仿的舞蹈,接著她走到前景比較醒目的位置舞著。她的舞蹈時而做出深思的樣子,時而突然爆發,時而連續行走,時而在周圍立定一下。最後,她露出裸體在中間舞蹈,並以一個靜止的姿勢結束。 《莊嚴的大廈》Stately Mansions did Decree,16mm膠片拍攝,片長5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