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奧多西法典

狄奧多西法典

《狄奧多西法典》(Codex Theodosianus),又譯“特奧多西亞努斯法典”,是由東羅馬帝國皇帝狄奧多西二世組織編撰、通行於東西羅馬帝國的法典,公布於公元438年,公元439年起正式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狄奧多西法典
  • 外文名:Codex Theodosianus 
  • 公布時間:公元438年 
  • 內容體例:十六卷,3000多條 
制定過程,法典內容,

制定過程

公元429年,狄奧多西二世指派委員八人,負責編輯歷代法令和先賢學說,因計畫龐大而未能完成。公元436年,他又另選委員16人,專事編輯法令,並授以修改原文之權,使律文更為明確和便於施行。這一工作於公元438年初完成,同年2月15日公布法典,439年1月1日起施行;而經西羅馬帝國皇帝瓦倫提尼安三世批准,該法典在其轄區也同樣生效。這即是《狄奧多西法典》。

法典內容

《狄奧多西法典》共3000多條,分為十六卷,卷分章,各章包括的敕令都按日期先後序次排列。其中,第一至五卷為市民法,第六至八卷為行政法,第九卷為刑法,第十和十一卷為財政法,第十二至十五卷為地方法,最後一卷為宗教法。
流傳至今的《維息哥羅馬法》(Lex Romana Visigothorum)中有其全部摘要,《梵蒂岡殘篇》(Fragmenta Vaticana)中也存有原文的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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