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歡史:從古希臘到二十世紀

狂歡史:從古希臘到二十世紀

本書描述了從希臘時代、羅馬時代直至維多利亞時代及二十世紀西方社會各種狂歡活動的現象與形式、意義及影響,並揭示了深藏於各種狂歡背後的社會歷史背景以及人們的心理原因。作者將狂歡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與社會道德相一致的集體狂歡行為,如古希臘和古羅馬的宗教祭奠活動、中世紀愚人節活動等;另一類是不為社會容忍的、帶有反叛色彩的縱慾行為,如男女亂淫、生活放蕩不羈等。

基本介紹

  • 書名:狂歡史:從古希臘到二十世紀
  • 作者:伯高·帕特里奇 (Burgo Partridge)
  •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 頁數:234頁
  • 開本:16
  • 品牌:上海人民出版社
  • 外文名:A History of Orgies
  • 譯者:劉心勇
  • 出版日期:2014年8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208118213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後記,序言,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狂歡史:從古希臘到二十世紀》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作者:(英國)伯高·帕特里奇(Burgo Partridge) 譯者:劉心勇 楊東霞

圖書目錄

譯者序
前言
第一章 希臘時代
第二章 羅馬時代
第三章 中世紀和文藝復興
第四章 清教徒與浪蕩子
第五章 梅德曼漢修道院與喬治時代的浪蕩子
第六章 歐洲大陸的十八世紀
第七章 維多利亞時代
第八章 二十世紀
英漢譯名表
參考書目
後記

後記

伯高·帕特里奇出生於1935年,是布魯姆斯伯里(Bloomsbury)團體的作家、翻譯家和報刊撰稿人拉爾夫-帕特里奇(Ralph Parrtidge)和弗朗西絲·帕特里奇(Frances PmXridge)夫婦唯一的孩子。他們一家人所居住的是一座漂亮的、格局凌亂的別墅,名叫漢姆-斯普雷(Ham Spray),這裡曾經是里頓·斯特拉奇(Lytton Strachey)、拉爾夫·帕特里奇和他的前妻、畫家多拉·卡林頓(Dora Carrington)的家。
漢姆·斯普雷坐落於威爾特郡的南面,面朝山野,風景極其美麗。 田園詩般的花園既有一個簡易的游泳池,同時種植了冬青和由弗朗西絲精心照料的花卉。她在生活中長久保持著對花的熱愛,並且一直都是一名業餘的植物學家。 房屋的內部幾乎與斯特拉奇和卡林頓在此生活時的樣子沒有太大變化。這一切對伯高的影響是難以衡量的。他被它的美麗以及它的過去故事所深深吸引。 當20世紀60年代,在父親去世後漢姆·斯普雷別墅被出售時,帕特里奇為此大發雷霆並且痛苦不堪。
從很多意義上來說,伯高的童年是優於其他人的,他沉浸在美、音樂、友善的朋友關係以及可以四處撒歡的美麗鄉村之中。儘管被給予了獲得幸福的機會,但伯高不是一個特別快樂的孩子。他在預科學校度過了一段毫無價值的時光,學校距離漢姆·斯普雷不遠,但經過肯尼特運河的纖道卻要花費大量時間。後來,他把這段可怕的經歷改編了瘋狂的、可笑的故事。他甚至還把在一個漆黑的夜晚為父母挖墳墓被發現的故事改編為一個歇斯底里的食屍鬼場景。但是,很明顯,無論他改編成什麼滑稽的故事,事實上,這些都是一些噩夢般的經歷。
從位於薩默塞特(Somerset)郡的米爾菲爾德中學畢業後,伯高考上了牛津大學的基督教堂學院,學習歷史。在那裡,他確實閱讀了大量歷史書籍,但同樣他也過上了比之前所經歷的更具感官刺激的生活。他很享受在牛津的時光,同時他也很幸運,在那些日子,他仍然可以成為一名嚴肅認真的學生。這讓人想到《故園風雨後》(Brideshead Revisited)中的片段。正是在牛津的時候,伯高建立了重要的新的朋友關係,特別是與安東尼·蒲隆地(Anthony Blond)的友誼,後者後來成為了一名有魄力的、有影響力的出版家。
正是安東尼·蒲隆地首次出版了《狂歡史》。同時期還有一些在劍橋的朋友:朱利安·傑布(Julian Jebb)和特里斯坦·鮑威爾(Tristan Powell),他們後來成為了著名的電視製作人;戴維·吉里斯(David GiUies),他早年的天賦逐漸消失殆盡,但是他的熱情和幽默,以及一個音調也不差地演奏莫扎特鋼琴曲的能力仍舊非常迷人;左翼政治新聞記者皮特·詹金斯(Peter Jenkins)和善於調查的新聞記者尼克·托馬林(Nick Tomalin),後來在報導發生在以色列的贖罪日戰爭(Yom Kippur war)中不幸遇害。除安東尼·蒲隆地以外,與綽號叫“上尉”、年紀稍大的作家西蒙·雷文(Simon Raven)之間的關係可能是他建立的最重要的友誼。在伯高餘下的短暫生命中,他用極大的熱情維持著所有這些友誼。
從牛津畢業後,伯高萌發了撰寫狂歡史的念頭。比他的這個構思更值得注意的是這樣一個桀驁不馴的年輕人已經開始坐下來寫作。他的寫作是準確的、切題的並且非常有趣。他對他的寫作主題抱有極大的熱情,並且絲毫未受到那個時代的假道學的束縛。《狂歡史》是一本完全原創的作品。它由安東尼·蒲隆地於1958年首次出版,那時伯高只有23歲。作品獲得了轟動性的成功。能夠成為這本書的第一個出版商令蒲隆地感到很自豪:“我的企業正處在艱難時刻,《狂歡史》使它起死回生。”
有一段短暫時期,伯高與畫家奧古斯都·約翰(Augustus.John)同住在倫敦珀西街(.Percy Street)上的兩室一廳的公寓裡。那時,伯高手頭拮据,主要靠遺產過日子,每天只花6便士。不幸的是,約翰是一個無節制的老傢伙,他經常往廚房水槽里撒尿,弄得伯高放在裡面的魚排無法食用。然後,伯高不得不沒吃早餐就出門。他會感到飢餓,但他喜歡約翰並且常被他逗樂,他們之間的感情一直很好。後來,當他得到了父親的遺產,伯高開始在倫敦卡多根街區的一座寬敞的公寓中創建屬於自己的生活環境。人們立刻發現這些房間與布魯姆斯伯里的孩子的房間色調一致,多偏向於古怪和哥特風格。他家裡還有一幅巨大的畫。這是畫家亨利·蘭姆(Henry Lamb)的妻子尤菲米婭·蘭姆(Euphemia Lamb)送給伯高的,他非常喜歡。
伯高廣泛地遊歷,與同齡人相比,他的視野更加開闊,這歸功於屬於布魯姆斯伯里團體的父母。他還是一名語言能手,會流利地講一口法語、西班牙語和義大利語。他在西班牙居住過很長一段時間,主要是同他父親的老朋友、作家傑拉德·布倫南(Gerald Brenan)一起,那時馬拉加及其周圍都還是傳統的,保持著沒被大量遊客污染的西班牙社會的高貴。伯高非常了解法國、義大利和希臘的一些地方。 有一次同安東尼·蒲隆地__他娶了伯高兒時的朋友夏洛特·斯特拉奇——一起的旅行使他差點喪命。在最好的那些旅伴之中,蒲隆地是一名極其糟糕的司機。他們的車因路面上的薄冰,從坑坑窪窪的山路上墜落下來。他們每個人身上青一塊紫一塊並且繫著繃帶,設法到達了威尼斯,在那裡偶然碰到了我父親、布魯姆斯伯里團體的作家戴維·加尼特(David Garner),也是伯高的姨父,因為戴維第一次婚姻的妻子是弗朗西絲的妹妹雷(Ray)。我父親用豐盛的午餐招待了他們,並且歡慶他們重新振作起來。
由於這層複雜的、典型的布魯姆斯伯里團體中的關係,我很小的時候就認識伯高。比他年輕10歲的我一直認為他是一個成熟的、閱歷豐富的人,而他實際上也正是這樣。
甚至到現在,我也認為他是我有幸認識的最充滿魅力的人。當然,他也擺架子。或許,他是假裝成像小說里的人物一樣喜怒無常,就像奧遜·威爾斯所扮演的《簡·愛》中的羅切斯特先生。事實上,如果我們了解他,他完全不是這個樣子。
我們於1962年結婚,然後去了摩洛哥和科西嘉島度蜜月並且在位於約克郡的史瓦代爾、屬於我父親的一座鄉村別墅中度過了幸福的幾個星期,然後在卡多根街區安頓下來,開始了安逸的婚姻生活。第二年,我們有了女兒蘇菲·瓦內薩。
三周以後,伯高離開了我們。他死於突發性的心力衰竭。那年他28歲。在他走後,蘇菲和我,以及他的母親弗朗西絲-帕特里奇——現在是一名可愛的、精力充沛的百歲老人——一直活著。如果他還在,很有可能伯高願意繼續寫出一部勝於《狂歡史》的作品。
他的早逝讓所有認識他的人感到惋惜,甚至到今天還經常有人說,“我猜想伯高會如何做這件事?”,無論這件事涉及藝術、政治、文學還是街頭髮生的一件非常滑稽的事情。
儘管沒有人能得到答案,但是《狂歡史》的重版為年輕一代適時地介紹了一位極具原創性的、發人深思的、充滿活力的作家,在他短暫的一生中,他始終真誠地面對自己。

序言

狂歡是一股勃發直瀉的洪流,是因為節慾和克制而造成的瘋狂衝動,它具有一種歇斯底里和無法抑制的特點。
任何節制都會帶來某種緊張狀態。人總是處於一種矛盾的地位,在人的身上,既有文明傾向又有動物本性,人一般是通過節制動物本性而使兩者相諧調,但這並不能解決不斷增加的壓力。於是,各式各樣的緊張狀態就導致了一種釋放,即狂歡。許多狂歡也許不能如此解釋。在某種意義上,戰爭是一種令人憎惡的極端的狂歡形式,此外,諸如雞尾酒會上的爭鬧、證券經紀人的惡作劇,以及常見的丈夫對妻子的不忠等等,也都可看作是狂歡的各種形式。
本書論及的狂歡僅僅是那種與性相關聯的狂歡,這類狂歡對每個人都有著重要的意義,但這一觀點卻很難為人們所承認。我也正是為此而寫本書的。
狂歡的功能很有價值,對那些由必要或不必要的克制而引起的緊張而言,它是一種釋放;不僅如此,它還能激起人們對淡然的自我克制的重新追求。這種自我克制在人們日常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正是如此,各種不同類型的人類群體都要利用狂歡,古希臘人有狂歡,中世紀的基督徒也有狂歡,儘管後者的狂歡並非出於自願。
另外,還有一種個人的狂歡。這種狂歡與個人內心的平衡有關。社會或國家對這類狂歡是持限制態度的。一般情況下,這種個人的狂歡既非由國家或社會組織的,也得不到後者的寬容。通過狂歡使內心獲得平衡是合乎情理的,但有時也會岔出軌道。
也許,人們對個人的狂歡更感興趣,反叛總是比一致服從更具魅力。因此,在這一研究領域,人們常常將注意力放在個人的狂歡上。如果本書作者對這兩種狂歡類型的論述略彼詳此,希望讀者亦能予以諒解。
兩種狂歡類型,即社會一致的行為與個人的離經叛道,性質皆一樣,都是宣洩種種難以忍受的緊張。如果狂歡解決了某種真正的困擾,那么,這種狂歡就是成功的;反之,一種緊張的犯罪感或自我厭惡感,還可能悄悄地在人們心頭盤纏。
面列社會的壓力,離經叛道也會給人提供一種平衡,因此,這種狂歡類型同樣有其存在的必要。即便如此,離經叛道型的狂歡者很可能是一個孤獨而又不幸的人,他也許會狂歡過度,以致不能被社會所容忍。
在本書前兩章論述的是社會整體的狂歡類型,當然也會涉及一些離經叛道的狂歡者。此外,還須注意的是希臘人和羅馬人各自不同的特性,這是我們進行倫理評價的基礎,所以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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