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腦電波說

犯罪腦電波說是腦電渡變化的類型與犯罪行為關係的學說。是生物學派中的一個分支學派。腦電波測定技術,原是腦病科醫生用來診查腦病的一種技術,開始於對癲癇病的研究。因癲癇發作時能出現大量的電波,精神病發作時也會出現紊亂的電波,後來便發展到對入的心理測驗的套用,並測出兒童、少年、青年、中年、老年各種不同腦電渡類型,由於犯罪者長期心理緊張、焦慮、情感衝動以及特殊的生活怪癬:腦電波往往異於正常人。

斯塔福德——克拉克在1950年研究了殺人者的腦電波,發現正常殺人者腦電波是正常的,而異常殺人者則出現異常現象。所以,異常腦電被可能成為判斷犯罪行為的依據,特別對精神障礙者行為的測定是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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