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證人是較為特殊的一種證人,類似與“污點證人”他是犯罪活動的參與者,有犯罪污點,他可以為國家公訴機關作證,以換取免受刑事追訴或減輕、從輕指控的待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赦證人
- 職業:較為特殊的一種證人
- 作用:為國家公訴機關作證
- 目的:以換取從輕指控的待遇
一、概念,二、特徵,三、規定,
一、概念
二、特徵
特赦證人是指犯罪活動的參與者為減輕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責任,與國家追訴機關合作,作為控方證人,指證其他犯罪人犯罪事實的人。特赦證人是較為特殊的一種證人,與一般證人的區別在於,他是犯罪活動的參與者,有犯罪污點,不是清白的人,其行為已具有刑法上犯罪的構成要件。特赦證人具有以下特點:(1)特赦證人首先是了解案件情況的人;(2)其犯有符合刑事法規定的罪行,並且是未受刑罰處罰的現實的犯罪;(3)在國家控訴機關承諾減輕對其指控或免除其刑事責任基礎上,充當控方證人指證他人。即該人為國家公訴機關作證,以換取免受刑事追訴或減輕、從輕指控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