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辦法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建設廳(建委、房地產管理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中央管理的企業: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為規範物業管理行為,現將《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辦法》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辦法
  • 類別:考試辦法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
  • 發布時間: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發布信息,內容,

發布信息

關於印發《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和《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辦法》的通知
國人部發[2005]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建設廳(建委、房地產管理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中央管理的企業: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為規範物業管理行為,現將《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屬檔案:1. 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申報表
2. 物業管理資格認定考試合格人員情況匯總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內容

一、認定考試申報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身體健康,評聘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擔任物業管理項目經理或物業管理項目管理處主任及以上職務滿5年,管理過2個以上物業管理項目,管理面積達到20萬平方米,管理業績良好,取得建設部頒發的物業管理經理崗位培訓合格證書,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和(二)中各一項的在職在編人員,可報名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
(一)學歷與工作經歷
1、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5年。
2、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0年。
3、具有中專學歷,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5年。
(二)專業水平與業績
1、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或國際刊號(ISSN)的期刊上,作為第一作者發表過物業管理專業論文2篇及以上(每篇不少於2000字);
2、出版有統一書號(ISBN)的物業管理相關專業著作(本人獨立撰寫章節在30000字以上)。
3、獲得物業管理相關專業省部級以上科技成果獎項目的主要技術負責人(前5名)。
二、認定考試組織
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負責,並成立“全國物業管理師認定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認定考試辦公室”),負責認定考試的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人事廳、建設廳和直轄市人事局、房地產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本地區認定考試管理工作。
三、認定考試方式
(一)認定考試採取全國統一組織、閉卷筆答方式進行。
(二)認定考試科目為《物業管理實務》。考試主要考察物業管理專業工作的實際能力。
(三)認定考試合格標準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研究確定。
四、認定考試申報材料
(一)《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申報表》(附屬檔案1)一式兩份;
(二)學歷或學位證書、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證書、物業管理企業資質證書、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獲獎證書、擔任項目負責人任命檔案和論文、專著封面及內容說明的複印件。
(三)所在單位出具的職業道德和管理業績證明,獲獎單位出具的獲獎項目主要技術負責人證明。
(四)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3張。
五、認定考試程式
(一)符合認定考試條件的人員,通過聘用單位向單位工商登記註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報送申請材料。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對申報人員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並經當地人事行政部門複審合格後,由物業管理
師資格認定考試考務機構向申請人核發准考證。
(三)參加認定考試人員按照有關規定,攜帶相關證件,在准考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四)認定考試結束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管理部門將認定考試人員申報材料、考試信息軟碟和《物業管理
師資格認定考試合格人員情況匯總表》(附屬檔案2)一併報全國認定考試辦公室。
(五)全國認定考試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對各地報送的申報人員材料和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審核,將審核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經公示無
異議後,由建設部、人事部審批後向社會公告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師資格證書》人員的名單。
對未通過認定考試的申請人,委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管理部門向其說明不通過的理由。
六、認定考試有關要求
(一)各地應及時將本通知精神向社會公告。認定考試申請材料上報和考試時間及各環節工作另行通知。
(二)各地區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認真做好申報、審查和複審工作。凡不認真把關和弄虛作假的,按照《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處理。
(三)各地區在審查、複審時,應核查各類證書及相關證明檔案的原件。報送的各類證書等相關證明檔案的複印件應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
負責人簽署意見、加蓋單位印章,並承擔相關責任。
(四)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考務各環節工作,應按照《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有關要求進行。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五)全國認定考試辦公室公示網站為:中國住宅與房地產信息網站、中國物業管理協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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