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錄取

所謂照顧錄取: 就是對少數名族,烈士子女等人實行加分制。A類 公安系統烈士B類 因公犧牲C類 榮立個人二等功(含)以上榮譽稱號名稱D類 殘疾等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照顧錄取
  • 簡介:少數名族、烈士子女等人實行加分
  • 其他:獲得國務院命名的全國勞動模範等
  • 對象:山區縣的山區考生
照顧錄取,事項通知,其他,

照顧錄取

比如:廣東省考生錄取照顧政策中規定:
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立一等功以上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的子女、立一等功以上的軍人(含退伍軍人)的子女、獲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的見義勇為者及其子女,可增加20分投檔;
立二等功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立二等功的軍人(含退伍軍人)的子女、獲市、縣(市、區)榮譽稱號的見義勇為者及其子女,可增加10分投檔。
重慶市《關於在普通高校招生中對人民警察子女高考加分照顧資格認定的通知》中規定:
現就在普通高校招生中對我市人民警察子女加分照顧資格認定的

事項通知

一、 本通知所稱的照顧對象是:重慶市公安系統烈士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榮立個人二等功(含)以上榮譽稱號的人
民警察子女和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重慶市人民警察子女高考照顧登記表
優 待 類 別
A類 公安系統烈士
B類 因公犧牲
C類 榮立個人二等功(含)以上榮譽稱號名稱
D類 殘疾等級

其他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具備高中畢業文化程度(申請進入專科起點本科的,應具備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畢業文憑),本人申請,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審核,報國家教育部批准,可免試進入各類成人高等學校學習:
1.獲得國務院命名的全國勞動模範等稱號者;
2.優秀運動員免試入學條件另行規定。
(二)獲得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及全國工、青、婦組織授予的享受省級勞模待遇的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等稱號的及科技進步獎獲得者,具備高中畢業文化程度,經本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審核,報國家教育部批准,可免試錄取為"預科生"。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可照顧30分(專科起點升本科考生為20分):
1.獲得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工、青、婦等組織授予的"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人民警察榮立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邊疆、山區、牧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7.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8.山區縣的山區考生。
9.年滿25周歲以上的人員。
10.報考農、林、地質、水利、礦業、測繪、監所、遠洋運輸、社會福利等艱苦行業各專業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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