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港公安局

煙臺港公安局位於黃、渤海交界處,扼守在“煙—連”黃金水道的南端,成立於1976年1月1日,系國家派駐港口的公安機關,為縣團級單位,隸屬交通運輸部公安局,依法行使縣級公安機關的偵查、拘留、逮捕、治安管理、消防監督、交通及部分外事管理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煙臺港公安局
  • 地點:煙臺港
  • 類型:公安局
  • 詞性:名詞
煙臺港公安局位於黃、渤海交界處,扼守在“煙—連”黃金水道的南端,成立於1976年1月1日,系國家派駐港口的公安機關,為縣團級單位,隸屬交通運輸部公安局,依法行使縣級公安機關的偵查、拘留、逮捕、治安管理、消防監督、交通及部分外事管理權。建局以來,我局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履行國家公安機關的職責,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在預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港口政治、治安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目前煙臺港公安局機構設定為6個機關科室(辦公室、政治處、裝備財務科、法制科、紀檢監察室、信息通信科),8個直屬實戰單位(國保支隊、治安支隊、刑事偵查支隊、消防支隊、乘警支隊、水上巡邏警察支隊、船舶安全保衛支隊、交警大隊)和7個派出機構(客運派出所、芝罘灣派出所、保稅港區派出所、蓬萊分局、西港分局、北島分局、龍口分局)。煙臺港公安局管轄煙臺港集團公司所屬芝罘灣港區、西港區、蓬萊港區、龍口港區、北海救撈局、煙臺打撈局的陸域及其水域,以及渤海輪渡有限公司運管客輪及航線的治安管理權,轄區水域面積900多平方公里,陸域面積約6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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