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授權範圍內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市級企業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二)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定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督,依法維護國有出資人的權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煙臺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機構隸屬:煙臺市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主要職責
(三)承擔市屬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推進市級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全市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四)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 (五)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國有股權代表、監事會,負責國有股權代表、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的董事會建設。 (六)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並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使用計畫;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指導推進國有資本運營。 (七)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及有關法律、法規等工作。 (八)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起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國有產權交易市場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各縣市區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規劃發展科、考核分配科、資本運營科、產權管理科、企業改革科、董事監事工作辦公室、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宣傳與民眾工作科、離退休幹部工作辦公室
派出機構
煙臺工業商貿國有控股有限公司
行政編制
工勤編制
高奎、於曉東、王軍、孫洪文、閆志起、任吉祿、沙廣義、李文福、任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