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有義

焦有義(約1905年一?),男幼年勤勞好學,年輕時喜歡參加村社青年活動,並是帶頭的人。1939年,任芒市司署那目鄉副鄉長。潞西淪陷後,日軍無惡不作,橫行鄉里。他心中極為憤慨。1944年9月一天,一夥日軍闖到那目寨,焦有義見到為民報仇的機會來了,偷偷揣起手榴彈埋伏在村外的竹林里,當日軍返回時,便向日軍背後扔出一枚手榴彈,立即炸死炸傷好幾人。等日軍進到竹林深處搜尋,焦有義早已轉移到別處了。過幾天,日軍突然進入那目寨,逢男人便抓,焦有義以副鄉長的身分出面交涉。日軍蠻橫地把他帶到憲兵隊,嚴刑拷打逼供,他隻字不吐。芒市司署知道後,派人去說情,才免遭殺害。但還要恐嚇他,要他去陪殺。一天,焦有義與4個無辜抓來的人,一起被押到郊外的一個土坑旁。他先被推下坑去,目睹日軍憲兵用馬刀殘殺自己同胞的暴行,暗暗發誓:血債要用血來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焦有義
  • 民族:傣族
  • 出生地:潞西縣風平鄉那目村
  • 出生日期:約1905年
個人經歷
不久,中國遠征軍反攻逼近芒市,盟軍飛機向山區邊沿空投武器,供人民民眾抗日使用。焦有義得到槍枝彈藥,殺敵心切。是年11月19日,遠征軍第十一集團軍各部全面攻擊芒市之日軍,激戰至午後,敵五十六師團殘部準備退卻,派出日軍在芒市壩各處點燃谷堆。其中一股殘兵竄到那目一帶縱火。焦有義看在眼裡,恨在心上,帶著自己兩個女婿和本村青年20多人,抬著兩挺機槍和美造自動步槍,機智地襲擊敵人,打死日軍3人,繳獲輕機槍一挺和幾支步槍,迫使日軍朝三角岩方向潰退,使田間谷堆免遭火燒。戰鬥中,焦有義端著湯姆式衝鋒鎗,衝殺在前,腹部負傷。經兩個月的治療,傷口才癒合。1948年春節,雲南省政府向焦有義贈匾一幅,上書“功在國家”4個黑底貼金大字,以表彰他的愛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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