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我市政府規章清理工作的通知

清理工作主要圍繞以下3類問題對規章進行研究梳理,分別作出廢止、宣布失效、修改等處理:一是規章已經明顯不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二是規章與上位法的規定相牴觸的;三是規章之間明顯不協調的。各地區、各部門在清理工作中發現規章還有其他問題的,也可以一併予以處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錫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我市政府規章清理工作的通知
  • 地點:無錫市
  • 類型:通知
  • 檔案號:錫政發[2010]96號
錫政發[2010]96號,附屬檔案1:,附屬檔案2:,附屬檔案3:,

錫政發[2010]96號

各市(縣)和各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0]28號,以下簡稱《通知》),結合我市規章清理工作實際,現就做好我市政府規章清理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章清理的範圍和工作任務
這次清理範圍是我市現行有效的全部規章(見附屬檔案1)。任務是根據中央確保今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要求,通過對現行規章進行一次集中清理,查找出存在的明顯不適應、相牴觸、不協調的突出問題,根據不同情況,區別輕重緩急,分類進行處理,保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科學、統一、和諧,更好地服務於我市經濟社會的發展。
另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在開展這次清理工作的同時,對除規章以外的,由行政機關依照法定許可權和規定程式制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並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各類檔案(以下簡稱規範性檔案),要一併開展清理工作。凡施行時間未超過5年且現行有效規範性檔案均作為這次清理的重點。各地區、各部門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相互牴觸、依據缺失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規範性檔案,特別是對含有加重企業負擔、地方保護、行業保護等方面內容的規範性檔案,要及時予以修改或者廢止。起草機關、實施機關要提出處理的建議方案。清理後,由制定機關向社會公布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規範性檔案目錄並按照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報送備案;未列入繼續有效檔案目錄的規範性檔案,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二、清理工作的基本原則和要求
一是堅持法制統一的原則。這次規章清理要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法律的決定》(2009年6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6號)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2009年8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8號),切實解決規章中存在的明顯不適應、相牴觸、不協調的突出問題,特別是規章中存在的與上位法相牴觸的問題。同時這次規章清理還要積極配合市人大常委會正在開展的地方性法規清理工作,各清理責任部門要及時主動匯報、通報規章清理的情況和問題,使規章的清理和地方性法規的清理更好地銜接起來,以保證規章與地方性法規的一致性和協調性。
二是堅持推進依法行政的原則。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於規章清理的要求,注意對照《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等規範政府共同行為的法律、法規,認真梳理、查找規章中存在的問題。通過清理,凡是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該修改的要修改,該廢止的要廢止。努力做到規章的立、改、廢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進程相適應,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擴大對外開放和社會全面進步的需要相適應。
三、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清理工作順利完成
為保證此次規章清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市政府成立清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分管副秘書長、市政府法制辦主要領導任副組長。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要把規章清理工作作為今年工作的重點之一,主要負責同志要加強領導和督促,並確定一位負責同志負總責。要組織專門班子,抽調專門人員,明確任務和責任,集中力量做好規章清理工作。這次規章集中清理工作要按照誰起草、誰提出清理建議並對清理建議負責的原則組織實施。各地區、各部門的法制工作機構,要在本級政府、本部門的領導下,做好規章清理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等具體工作。
規章清理由清理責任部門按照建議廢止、建議宣布失效、建議修改(包括建議立即修改和建議適時修改)、建議保留4個方面提出規章清理建議方案。部門聯合起草的規章或者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規章,由清理責任部門負責溝通協調相關部門後提出清理建議方案,相關部門要加強配合。
各地區、各部門的規章清理建議方案和清理工作情況小結要在2010年9月底前報市政府法制辦(同時上報電子文本)。清理建議方案上報後,對需要廢止、宣布失效、立即修改的規章,要在11月中旬之前完成立法程式;需要適時修改的,可以列入立法規劃或者年度立法工作計畫,適時加以修改。清理工作完成後,市政府將分別向社會公布清理結果和現行有效規章目錄,並於12月1日前將清理情況報省人民政府,同時抄送國務院法制辦。
各地區、各部門在清理工作中遇有重大問題和重要情況要及時與市政府法制辦聯繫。
附屬檔案:
1.無錫市市政府現行規章清理目錄
2.無錫市市政府規章清理建議方案
3.無錫市市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建議方案
二○一○年六月九日

附屬檔案1:

無錫市市政府現行規章清理目錄
序號 政府規章名稱 制定時間及文號 修改時間及文號 清理責任部門 清理配合部門
1 無錫市水利工程管理辦法 1992年5月9日市政府令第5號
1998年4月18日市政府令第38號;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號;2007年12月市政府令第97號 市水利局
2 無錫市航道管理辦法 1992年5月9日市政府令第6號 1998年4月18日市政府令第38號;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號
市交通運輸局
3 無錫市菸草專賣零售管理辦法 1992年8月24日市政府令第11號
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號;2007年12月市政府令第97號 無錫菸草專賣局
4 無錫市環境噪聲達標區建設管理辦法 1993年4月市政府令第1號 市環保局
5 無錫市地名管理實施辦法 1993年5月14日市政府令第4號
1998年4月18日市政府令第38號;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號 市民政局
6 無錫市全民所有制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實施辦法 1993年7月29日市政府令第5號 1998年4月18日市政府令第38號
市經信委
7 無錫市殘疾人專用機動車管理暫行規定 1994年12月30日市政府令第18號 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號 市公安局
8 無錫市公共場所禁止吸菸暫行規定 1995年2月市政府令第19號 市衛生局
9 無錫市城鎮流浪人員教育遣送暫行辦法 1996年7月市政府令第27號
2002年4月30日市政府令第61號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
10 無錫市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辦法 1997年1月市政府令第29號 2007年12月市政府令第97號 市建設局
11 無錫市體育經營活動管理暫行辦法 1998年1月市政府令第34號
2003年8月錫政發[2003]195號;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號 市體育局
12 無錫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 1998年3月市政府令第35號
2003年8月錫政發[2003]195號;2007年12月市政府令第97號 市市政園林局
13 無錫市殯葬管理辦法 1998年3月市政府令第36號 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號 市民政局
14 無錫市人民調解暫行辦法 1998年4月市政府令第37號 市司法局
15 無錫市行政執法責任制暫行規定 1998年6月市政府令第39號 2007年12月市政府令第97號 市政府法制辦
16 無錫市河道管理實施細則 1998年9月市政府令第41號
2003年8月錫政發[2003]195號;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號;2007年12月市政府令第97號 市水利局
17 無錫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 1999年4月市政府令第43號 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號 市市政園林局
18 無錫市獻血管理辦法 1999年5月市政府令第44號 市衛生局
19 無錫市國旗管理暫行辦法 1999年9月市政府令第48號 2007年12月市政府令第97號 市政府法制辦
20 無錫市性病防治管理辦法 1999年9月市政府令第49號 市衛生局
21 無錫市機動車輛排氣污染監督管理辦法 1999年12月市政府令第50號 2001年12月市政府令第55號 市環保局
22 無錫市人民防空規定 2000年4月市政府令第51號 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號;2008年11月市政府令第106號
市民防局
23 無錫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 2001年11月市政府令第54號 市建設局
24 無錫市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監察暫行辦法 2001年12月市政府令第56號
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號;2007年12月市政府令第97號 無錫質量技術監督局
25 無錫市統計管理辦法 2001年12月市政府令第57號 市統計局
26 無錫市城市建築物和構築物外立面保持整潔管理規定 2002年2月市政府令第58號 市城管局
27 無錫市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規定 2002年3月市政府令第59號 2003年8月錫政發[2003]195號 市住保房管局
28 無錫市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規定 2002年4月市政府令第60號 市政府法制辦
29 無錫市生豬屠宰銷售管理辦法 2002年8月市政府令第65號 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號 市商務局
市農委、無錫工商局
30 無錫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辦法 2002年11月市政府令第67號 市政府法制辦
31 無錫市燃氣管理辦法 2003年4月市政府令第68號 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號 市市政園林局
32 無錫市歷史街區保護辦法 2003年12月市政府令第70號 2007年9月市政府令第91號 市文廣新局 市規劃局
33 無錫市城市公共照明設施管理辦法 2004年1月市政府令第71號 市市政園林局
34 無錫市商品條碼管理辦法 2004年4月市政府令第72號 無錫質量技術監督局
35 無錫市實施《江蘇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辦法 2004年8月市政府令第74號 市人口計生委
36 無錫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使用管理辦法 2004年11月市政府令第75號 市民防局
37 無錫碩放機場淨空環境保護辦法 2005年1月市政府令第76號 市交通運輸局 市商務局
38 無錫市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2005年4月市政府令第77號 市住保房管局
39 無錫市檔案資料徵集辦法 2005年12月市政府令第79號 市檔案局
40 無錫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辦法 2005年12月市政府令第80號 市衛生局
41 無錫市物業管理辦法 2005年12月市政府令第81號 2007年12月市政府令第97號 市住保房管局
42 無錫市市區戶外廣告管理辦法 2006年4月市政府令第82號 市城管局 無錫工商局、市規劃局
43 《無錫市城市規劃條例》實施辦法 2006年4月市政府令第83號 市規劃局
44 無錫市知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 2006年6月市政府令第84號 無錫工商局
45 無錫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 2006年8月市政府令第85號 市市政園林局 市水利局
46 無錫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辦法 2006年12月市政府令第86號 市文廣新局 市規劃局
47 無錫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 2006年12月市政府令第87號 市建設局
48 無錫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辦法 2007年7月市政府令第88號 市政府法制辦 市城管局
49 無錫市市區市容環衛責任區制度實施辦法 2007年8月市政府令第89號 市城管局
50 無錫市電梯使用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2007年9月市政府令第90號 無錫質量技術監督局
51 無錫市市區停車場(庫)建設和管理辦法 2007年9月市政府令第92號 市建設局
52 無錫市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暫行辦法 2007年10月市政府令第93號 市安監局
53 無錫市糧油流通監督檢查辦法 2007年11月市政府令第94號 市糧食局
54 無錫市飲用水水源保護辦法 2007年11月市政府令第95號 市環保局 市市政園林局
55 無錫市勞動模範評選和管理工作實施細則 2007年11月市政府令第96號 市總工會
56 無錫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2007年12月市政府令第98號 市公安局
57 無錫市防雷減災管理辦法 2008年2月市政府令第99號 無錫氣象局
58 無錫市蠡湖惠山風景區管理辦法 2008年4月市政府令第100號 市市政園林局 市園管中心
59 無錫市檔案資料利用管理辦法 2008年5月市政府令第101號 市檔案局
60 無錫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2008年8月市政府令第102號 市住保房管局
61 無錫碩放機場地區管理暫行辦法 2008年9月市政府令第104號 市交通運輸局 市商務局
62 無錫市清名橋古運河景區管理辦法 2008年9月市政府令第105號 南長區政府
63 無錫市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 2008年11月市政府令第107號 市安監局
64 無錫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 2009年3月市政府令第103號 市公安局
65 無錫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 2009年3月市政府令第108號 市農委 市環保局
66 無錫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2009年3月市政府令第109號 市公安局
67 無錫市旅遊船舶污染防治和安全管理辦法 2009年7月市政府令第110號 市交通運輸局 市環保局
68 無錫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2009年7月市政府令第111號 市建設局
69 無錫市夜景照明管理辦法 2010年5月市政府令第112號 市市政園林局
70 無錫市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 2010年5月市政府令第113號 無錫工商局
71 無錫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2010年5月市政府令第114號 市住保房管局

附屬檔案2:

無錫市市政府規章清理建議方案
規章清理責任部門名稱
納入清理範圍的規章 總計 件
一、建議廢止的規章(合計 件) 序號 規章名稱 政府令號 廢止依據或理由
二、建議宣布失效的規章(合計 件) 序號 規章名稱 政府令號 宣布失效依據或理由
三、建議立即修改的規章(合計 件) 序號 規章名稱 政府令號 原條款內容 修改後內容 修改依據
四、建議適時修改的規章(合計 件) 序號 規章名稱 政府令號 適時修改依據或理由
五、建議保留的規章(合計 件) 序號 規章名稱 政府令號 保留依據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附屬檔案3:

無錫市市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建議方案
規範性檔案起草單位名稱
納入清理範圍的規範性檔案 總計 件
一、建議廢止的規範性檔案(合計 件) 序號 檔案名稱稱 檔案文號 廢止依據或理由
二、建議宣布失效 的規範性檔案(合計 件) 序號 檔案名稱稱 檔案文號 宣布失效依據或理由
三、建議修改的規範性檔案(合計 件) 序號 檔案名稱稱 檔案文號 原條款內容 修改後內容 修改依據
四、建議保留的規範性檔案(合計 件) 序號 檔案名稱稱 檔案文號 保留依據或理由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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