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香讀疏

本則出自《資治通鑑》卷858。

解讀,注釋,

解讀

唐史紀:宣宗樂聞規諫。凡諫官論事,門下封駁,苟合於理,常屈意從之。得大臣章疏,必焚香盥手而讀。
唐史上記,宣宗勵精求治,樂聞臣下箴規諫諍之言。凡諫官議論政事,及門下省給事中等官,遇詔敕之出,以為不可而論駁封還者,苟所論所駁有合於理,則自己雖以為是,亦每屈己意以從之,未嘗偏執。每得大臣所奏的章疏,必焚香洗手,致其誠敬,而後展讀。
夫忠言逆耳,庸主所不樂聞。然使規諫嘗聞,則政事無缺,實可樂也。宣宗樂於聞諫,屈己從人,可謂明矣!至於大臣涉歷既多,慮事尤熟,又非庶官之比,故讀其章疏,必加誠敬。蓋誠敬則精神收斂,精神收斂則意見精詳,可以察其言之當否,以為施用非徒敬其章疏而已也。宣宗圖治若此,故大中之政,人思詠之,以為繼美太宗,豈不足為賢君哉!

注釋

本則出自《資治通鑑》卷858。諫官:掌管諫諍的官員。唐設諫議大夫、補闕、拾遺等諫官。門下封駁:唐朝設中書、門下、尚書三省,長官同為宰相。中書出令,門下封駁,尚書行政。門下省為宰相議政決策之所。門下省長官為侍中,掌獻納諫諍等事,有封駁之權。對詔敕認為不當者,駁正封還。盥手:洗手。以手承水沖洗為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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