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調整烏魯木齊市黨政工作機構設定的批覆》(新機編字[2004]38號)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烏魯木齊市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市黨發〔2004〕11號)精神,烏魯木齊市發展計畫委員會改組為烏魯木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發改委),為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掛烏魯木齊市物價局牌子。市發改委是綜合研究擬訂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政策,進行總量平衡、結構調整,指導全市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巨觀調控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魯木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性質:巨觀調控部門
  • 職能: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發展情況
  • 下設機構:18個職能處(室)及二級局
職能調整,劃入的職能,轉變的職能,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職能調整

劃入的職能

原市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人民政府研究室)承擔的研究制定全市經濟體制改革規劃,指導、協調有關領域體制改革的職能。

轉變的職能

1. 加快推進投資體制改革。在國家巨觀調控下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對經濟活動的調節作用,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規範政府投資行為,逐步建立投資主體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式多樣、中介服務規範、政策巨觀調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資體制。把投資巨觀管理的重點轉到最佳化投資結構和產業結構、搞好重大項目布局、防止低水平重複建設、提高投資效益上來。建立政府投資項目的後評價制度,完善投資審批責任制。
2. 強化巨觀調控中的總體指導和綜合協調,切實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加強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改革和穩定等重大問題的研究,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有關綜合性工作。加強對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指導和重大問題協調,促進經濟、社會與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加強本市產業結構調整的戰略規劃研究和政策制定,促進產業結構升級、空間布局最佳化和城鄉協調發展。
3. 強化價格的調控作用,加強對物價的監測、分析,促進資源的有效配置。加強物價監督檢查和執法工作。取消價格調節基金徵集和管理職能。

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能調整,市發改委(物價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重點專項規劃,銜接、平衡各區(縣)及主要行業的發展規劃;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作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監控;綜合研究並協調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負責烏魯木齊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工作。
(三)做好全市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研究提出區域經濟、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和促進全市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組織編制和實施“以工代賑”計畫,扶助貧困地區經濟發展;組織協調農牧區脫貧解困致富奔小康工作。
(四)負責匯總和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等方面的情況和執行效果,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和價格政策的執行;綜合協調財政、信貸、價格等經濟手段,對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進行巨觀調控。
(五)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有關部門和區(縣)的經濟體制改革工作;參與研究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發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
(六)研究提出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方向;編制下達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計畫、重點項目計畫前和前期項目計畫,負責全市重大項目的管理和組織協調;安排市財政預算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社會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核上報、審批、核准、備案全市各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七)研究提出基本建設項目政策及措施,指導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負責重點基本建設項目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研究確定重點建設項目,並負責組織管理和協調;負責組織管理建設項目稽察工作。
(八)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研究提出全市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的對策、建議以及提高巨觀經濟效益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引導和促進產業結構的合理化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
(九)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安排協調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重大項目;負責許可權內外商投資項目的審批。
(十)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十一)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措施,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高技術產業化發展規劃、方向、重點及政策、措施,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匯總重大科技攻關計畫和重點實驗室項目計畫;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二)負責全市價格巨觀管理和綜合平衡,監測分析價格運行情況,研究提出價格政策,調控全市價格總水平,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本市的價格調整方案;制定和調整本市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及重要服務價格;負責許可權內商品、服務價格的審批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審核;組織實施價格檢查監督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十三)組織、參與、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價格方面有關法規、規章的起草並組織實施。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發改委設18個職能處(室)及二級局。
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承擔全委公文處理、檔案管理、政務信息、信訪、電子政務等工作;負責對重要事項的督辦,組織辦理人大政協定提案;負責機關行政事務,組織協調重要會議、重大活動,承擔機關財務、部門預算、資產管理、保密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政治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工作;負責“創先爭優”、“機關文化建設”、“熱愛偉大祖國、建設美好家園”三項主題教育活動;負責幹部宣傳,學習培訓、幹部考核、幹部選拔任用、工資管理、人事檔案等組織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幹部下社區維穩工作;負責科技創新領導責任制目標考核工作。
發展規劃處
組織編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研究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生產力布局、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提出發展規劃的銜接協調意見;擬定重點專項規劃編制目錄;組織區域規劃的編制;參與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查。
國民經濟綜合處
組織研究並提出全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包括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相應的政策措施;監督、檢查年度計畫執行情況,提出對策建議;研究分析全市巨觀經濟形勢,負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跟蹤分析、評價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執行情況。
固定資產投資處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狀況,研究提出有關政策;匯總編制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投資結構和資金來源;編制下達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計畫;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社會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按照管理許可權,綜合管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上報、審批、核准、備案工作。
項目管理處
統籌規劃全市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研究提出重大建設項目,並負責重點建設項目庫和重點前期項目儲備庫的管理;負責編制年度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和前期工作計畫,協調解決項目前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組織對基本建設項目初設、概算(含調概)進行評審報批和組基本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後評價工作。
服務業發展處
即:貿易發展和國外資金利用處。研究提出服務業和貿易發展戰略和措施;組織編制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分析服務業發展形勢,提出加快服務業發展的建議;負責外資項目核准;負責國外政府貸款相關工作;負責歸口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上報、審批、核准。
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
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編制實施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有關工作;組織協調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研究提出農村和區域經濟發展戰略及政策、措施;組織編制農牧業、林業、水務等中長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編制國土開發整治規劃並協調有關政策、編制並下達土地利用、地質礦產勘查、基礎測繪和水資源平衡規劃;審核上報礦產資源補償費、地質勘查項目計畫;承辦氣候對策協調工作;負責審核上報、審批、核准、備案歸口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工作。
工業交通能源科技處
研究提出工業、交通運輸、能源和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工業、交通運輸、能源和高技術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各類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監測分析基礎產業發展運行和建設狀況,協調解決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負責審核上報、審批、核准、備案歸口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社會發展處
綜合提出社會發展戰略,研究提出社會發展政策、措施;組織編制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民政等發展政策;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和下達烏魯木齊市人口計畫、大中專招生計畫和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安排社會事業專項資金;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負責審核上報、審批、核准、備案歸口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和法規處
即:西部開發辦公室。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承擔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實施中的協調與銜接工作;負責本市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規劃編制、戰略研究、調研組織、政策擬定、重大項目策劃、重大活動安排和對外聯絡銜接等工作;組織、參與、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綜合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推進和監督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行政複議、應訴工作。
收費管理處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上報我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制定和調整本市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政策;負責全市《收費許可證》的發放、審驗、註銷等管理工作;負責收費清理整頓工作,協調處理收費爭議;指導區(縣)收費管理工作。
產品價格處
研究提出國家、自治區下達的有關天然氣、熱力、電力、成品油、煤炭、小麥等價格調整的貫徹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實行政府定價的天然氣、熱力銷售價格的定價管理;按照自治區發改委規定,組織實施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民生重要商品進行監管,實行最低保護價或最高限價管理。
醫藥和服務價格處
負責管理全市藥品、醫療服務、郵電資費、旅遊、公交、計程車等公用事業服務價格和經營性服務價格;負責管理全市土地、建設系統(含中介服務)收費;參與標定地價、土地基準價的審核;研究提出房地產(含經濟適用房、物業服務、公有住房和廉價租房)價格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的價格管理辦法及指導性的價格標準;協調處理有關房地產價格爭議。
紀檢監察室
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反腐敗、糾風、效能、行政監察等工作;監督檢查黨員幹部遵守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和本委規章制度;受理黨員幹部職工的信訪、舉報投訴、申訴;調查處理違法違紀案件。
建設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建設項目稽察監管工作的政策和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開展建設項目稽察工作,負責對國家、自治區和市財力出資的建設項目的資金籌措與使用,建設程式、建設內容、招標投標、開工條件、建設進度、工程質量、投資概算控制,以及竣工驗收和項目後評價等全過程進行監督稽察;配合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開展有關稽察工作。
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研究國民經濟發展與國家安全的關係,提高國民經濟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分析國防經濟巨觀運行情況,對國防經濟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依據國民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協調有關國防經濟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提出國民經濟動員預案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監督、檢查預案、規劃、計畫的執行情況;組織以軍事需求為目的的國民經濟實力調查,提出戰時動員措施;組織軍民兩用技術的研究、推廣和套用;組織提出經濟建設項目平戰結合的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項目建設與國民經濟動員的結合與銜接。
烏魯木齊市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局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價格成本調查監審的法律、法規和制度、辦法;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下達的工農業產品和服務價格成本調查任務;承擔我市部分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的具體事務。 

人員編制

市發改委機關行政編制73名(含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人員2名、稽察特派員辦公室6名、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2名),其中:領導職數6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27名;稽察特派員辦公室主任l名,(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兼任),科級副主任1名,副縣級稽察特派員2名,正、副科級稽察特派員助理各1名;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領導職數1名。
依照執行國家公務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8名,暫按全額預算管理。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副主任:阿里木江·買買提依明
負責黨務全面工作,協助主任抓好全委業務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組織宣傳、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重點建設項目考核、協調和稽察工作;負責科教、文衛、民政、醫改等社會事業發展方面項目工作。
分管政治處、社會處、醫改辦、重點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建設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工作。
主任:郭洪耀
負責行政全面工作,協助書記抓好全委黨務工作;負責發展改革各項政策研究、制定、出台工作;負責固定資產投資、國民經濟綜合運行、國民經濟動員方面工作;負責協調黨政領導科技進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園區建設方面工作;全面負責爭取中央、自治區及各類項目建設資金工作。
分管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處、固定資產投資處、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工作。
黨組成員、調研員:馬懷新
負責組織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價格政策;負責制定或調整本市許可權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價格政策;負責價格政策研究和協調處理價格爭議工作;負責協調爭取中央、自治區及各類項目建設資金工作。
分管收費管理處、產品價格處、醫藥和服務價格處工作。
黨組成員、副主任:田華
負責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研究提出我市重大建設項目;負責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審批、竣工驗收和後評價工作;負責農林牧經濟發展、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循環經濟、節能減排、國土利用、扶貧開發方面工作;協管重點建設項目考核和稽察工作;負責協調爭取中央、自治區及各類項目建設資金工作。
分管項目管理處、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工作,協管重點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建設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工作。
黨組成員、副主任:霍宏
負責黨風廉政、機關黨建、紀檢監察、糾風、機關效能、績效考評、業務督查、信息化建設、應急管理、精神文明、綜合治理、工青婦和老乾管理等工作;負責規劃編制和協調審批、西部大開發戰略和絲綢之路經濟帶研究、政策研究、法律法規、制度建設方面工作;負責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和認證方面工作。
分管機關黨委、紀檢監察室、發展規劃處、體改法規處(市經濟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聯絡員辦公室、市西部開發辦公室)、市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局、市價格認證中心工作;協管政治處、醫改辦、績效辦工作;協助主任管理辦公室、巨觀經濟研究室工作。
黨組成員、市價格監督檢查局局長:焦占軍
分管市價格監督檢查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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