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與語義
"烏底改"作為部族泛稱在史籍中有兀的改、兀的哥、兀狄哈等十餘種異寫形式。該名稱源自女真語"udige",意為"未開化的野人",特指黑龍江下游未從事農耕生產的族群。
女真統治者通過此稱謂將自身與被統治的漁獵部族區隔,形成"生女真-熟女真-烏底改"三級族群劃分體系。至清代《滿洲源流考》中,該稱謂轉譯為"額登",但所指族群範圍已發生變化。
歷史沿革
金代治理
金初設定胡里改路管轄該部,天會二年(1124年)爆發大規模叛亂,金太宗命完顏晏率軍平定。世宗大定二十六年(1186年)再次發生"烏底改叛金"事件,迫使朝廷採取"設寨戍守,歲輸皮革"的羈縻政策。
《金史·地理志》載其分布地域"東極吉里迷、烏底改諸野人之境",表明該部已處於金朝統治範圍的東部邊緣。中央政權對其採取季節性朝貢制度,主要徵收貂皮、海東青等特產。
元明建制
元代改稱"兀的哥",至元二十年(1283年)設立兀者、吉里迷萬戶府實施管轄。管理機構設在黑龍江入海口附近的奴兒干城,通過任命當地首領實現間接統治。
明朝延續前代治理體系,在奴兒乾都司下設三百餘衛所,其中兀者衛設立於永樂元年(1403年)。正史中仍沿用"兀狄哈"稱謂,但所指族群範圍較金元時期有所縮小。
地理分布
主要活動於黑龍江中下游至庫頁島區域,核心聚居區包括:
黑龍江與松花江交匯地帶
烏蘇里江左岸支流流域
韃靼海峽沿岸地區
與吉里迷部呈交錯分布狀態,前者以漁獵為主,後者擅長捕獵海獸。元代文獻記載其冬季狩獵範圍可北抵外興安嶺。
社會形態
保持原始氏族部落組織,具有以下特徵:
以"哈拉"(氏族)為基本社會單位
實行漁獵產品集體分配製度
信仰薩滿教,崇拜熊、虎等圖騰
使用樺樹皮船、滑雪板等特有工具
與中原政權的互動加速了社會分化,元代出現被稱為"兀者"的貴族階層。至明代中期,部分部落開始從事簡單的農耕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