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老虎

火老虎

火老虎是流傳於安徽省鳳台境內的一種傳統民俗舞蹈形式,其最大的一個特點就是“火”字。表演者多著緊身厚衣服,然後再繫上扎制的虎皮,特別是在表演結束時表演者要跳入水塘,一時表示老虎被獅子打敗,二是為了撲滅身上的火,因此一般表演者需忍耐煙燻火烤,同時還要抵禦寒冬臘月冰水寒冷的能力。

2008年6月,安徽省鳳台縣申報的火老虎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火老虎
  • 批准時間:2008年6月7日
  • 非遺級別:國家級
  • 遺產類別:傳統舞蹈
  • 申報地區:安徽省鳳台縣
  • 遺產編號:Ⅲ-48
歷史淵源,藝術特色,表演特點,道具製作,傳承現狀,

歷史淵源

火老虎是流傳於鳳台境內的一種傳統民俗舞蹈形式,主要流行在該縣劉集鄉山口村和大山鎮淮豐村。
火老虎的形成,來源於五代十國的一個傳說。後周與南唐爭奪淮南,激戰壽春(今壽縣),這次戰爭在鳳台人民民眾中留下許多傳說,其中就有後周將領趙匡胤率領數萬精兵攻打壽春,使南唐將領余洪被迫逃到八公山篼籠沖,後周名將劉金定率領精兵追趕,並放火燒山,八公山上和淮河岸邊蘆葦大火,林中老虎被燒起火,急跑下山。火老虎根據這個歷史事件和傳說衍生而來。
在火老虎傳人孫永超老人家,老人興致勃勃地回憶起“火老虎”歷史,孫永超說,他曾祖父曾告訴自己,他曾祖父的曾祖父便會製作和表演“火老虎”,推算起來孫永超知道的家傳“火老虎”藝術應有200年歷史。具體200年前的歷史他也說不清楚,只知道這種製作方法是他家祖宗自創的。他所能記得的便是小的時候,經常隨爺爺、父親等應邀到縣城和周邊市、縣演出。出行時,龍鳳旗開道,兩排宮燈緊隨,4條龍燈、8對獅子、花鼓燈隊在中,一條“火老虎”斷後,敲鑼打鼓,浩浩蕩蕩,每到一處鞭炮齊鳴迎接,好不威風。
火老虎在製作上,採取誇張和寫意的手法。表演角色有老虎、獅、土地神、領獅者。通過老虎的撲、剪、掃等動作與獅子打鬥,加上音樂烘托,場面激烈,驚心動魄,扣人心弦。
火老虎的形成,反映了淮河流域勞動人民吃苦耐勞的精神品質,只有受過專門訓練的人才可以表演。這一傳統民間藝術,反映了鳳台歷史背景,人文景觀,對研究淮河中段歷史文化、社會生活都具有重要意義。

藝術特色

表演特點

火老虎最大的特點就是表現一個“火”字,一般在春節期間演出。表演者穿厚緊身衣服,然後再繫上扎制的虎皮,特別是結束時表演者要跳入水塘里,一是表示老虎被獅子打敗,二是為了撲滅身上的火,所以表演者即要忍耐煙燻火烤,又要抵抗寒冬臘月冰水寒冷的能力。
“火老虎”表演一般在晚上,表演前需用浸滿水的外衣穿到表演者身上防止燒傷,才可穿上道具。表演時需十幾個人拿著蠟燭,同時迅速地把表演者身上600多段特製麻繩全部點燒方可表演。每次演出大約30分鐘左右。
拯救“火老虎”
演出時總在“火老虎”清場後,各種項目相繼上演,壓軸戲便是虎獅斗,兩隻“獅子”先上場表演走“四門”,“獅子”走完“四門”後,臥在場中做休息狀,隨後“火老虎”上場走“四門”,走完“四門”後發現“獅子”,“火老虎”便一聲咆嘯,抖動四肢,亮翅欲攻擊,“獅子”也一聲大吼,亮翅應戰,於是“火虎雄獅"對攻戰上演,表演過程中,隨著火虎演出者的抖動,以及握在兩手中兩條火虎腿做搔癢、打鬥等動作,形成“火老虎”全身火花四濺,加上一丈二尺長的火尾巴來回橫掃,帶動的火花及竄蹦跳躍的打鬥場面,形成直徑十幾米的火花狂舞,造成非常壯觀的視覺效果,因此民眾非常喜愛觀看。

道具製作

“火老虎”道具製作“火老虎”道具工藝複雜,材料獨特,需要幾個很內行的人,用上一、二周方能做成,一個環節疏忽,便達不到應有效果。
首先要自種一種火麻,待火麻成熟後採收。不能用傳統的方法扔到水裡泡製,需立即把採回沒剝皮的鮮生麻連同麻桿一起加工。加工時用木錘慢慢地把一棵棵生麻反覆砸成糊狀,麻桿糊溶入麻絲中,不等生麻糊全乾,便手工反方向搓成麻繩曬乾備用。曬乾後的麻繩中含有大量的麻桿碎沫,點著後不會產生明火,有很強的自然性,燃燒時麻自身的彈性加上表演者的抖動,把燃燒的麻桿沫噴向四方,便產生火花四濺的效果。
麻繩製作完畢後,開始製作木板,“火老虎”表演者身上須縛11塊木板,背上3塊,雙臂4塊,雙腿4塊。每塊板上按梅花狀鑽約50個眼,每個眼裡象栽鞭炮念一樣釘入一段約10公分長的特製麻繩。木板厚約一公分,根據表演者身材定木板大小,一般選用泡桐樹作為製作木板的材料:一是相對輕巧;二是泡桐木料有俗稱“吃火”功能,不會因起明火而燒傷表演者。製作完畢後,把木板用繩連在一起,象馬夾一樣穿到表演者身上。“虎頭”一般用麻桿紮成鳥籠狀,麻桿上系滿麻繩,再用一棵長一丈二尺左右、直徑兩至三公分的樹苗做成“虎尾”。“虎尾”上同樣扎滿特製麻繩,最後用兩根木棒做成“虎腿”,系滿麻繩,握在手中即可。這樣“火老虎”骨架製作完畢,為了好看,還要對骨架進行裝飾,象做上可張可合的虎嘴,著上虎色等等。

傳承現狀

據孫永超老人稱,“火老虎”藝術是他的祖上自創後,代代相傳至今的家傳藝術,隨著市場經濟對擇業觀的衝擊,孫永超老人的後人認為表演火老虎沒啥實惠,或經商、或打工,大都不願繼承“火老虎”藝術,因此也不會製作和表演。這種獨特且獨有的藝術即將面臨失傳危險。“火老虎”不能表演的最主要因素便是缺乏活動經費。孫以銀團長告訴記者,多年來他們僅靠著共同的愛好,大家集資,以及每次出演後大山鎮撥發的少許補助維持,若要上演“火老虎”,大家不願、也無力支付演出費用,因此很少上演。
文革期間,火老虎這一傳統燈舞一度銷聲匿跡,道具被毀殆盡。
2004年後,在文化部門的指導下,孫永超老人的玩家熱情高漲,獨到山中尋找製作火老虎的特殊材料野火麻,然後根據資料記載,按照傳統工藝試製火老虎的扎制,從虎身連制,到點火試製進行了數十次的試驗,功夫不負有心人,終於在2005年底成功試製並按原始演出套路與觀眾見面。現今經過有關專家的指導,改進後的火老虎於2007年春節期間在縣文化廣場公演,省、市、縣新聞媒體給予了全面報導,給予較高評價。 並於2008年申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成功。
孫永超現指導的製作工藝和演出套路的傳人有孫以銀、孫胖文、孫多元、孫同輝、孫志健、郭如義、孫志兵等。現收存著獅子舞和火老虎的全部道具及維修所必備的相關材料。
現已八十高齡的孫永超老人雖不能登場演出但激情仍在,經常指導年輕一代訓練獅子舞、火老虎的玩法技藝和道具製作,十分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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