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山灰質混合材料

火山灰質混合材料

火山灰質混合材料成分中以無定行二氧化矽和氧化鋁為主,加水後能和氫氧化鈣在常溫下反應,生成具有膠凝性的水硬性產物。火山灰質混合材料本身沒有水硬性,但同石灰或石灰和石膏反應後就具有水硬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火山灰質混合材料
  • 外文名:pozzolanic blending materials
  • 學科:材料工程
  • 領域:工程技術
簡介,測定方法,國家標準規定,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

簡介

火山灰質混合材料成分中以無定行二氧化矽和氧化鋁為主,加水後能和氫氧化鈣在常溫下反應,生成具有膠凝性的水硬性產物。火山灰質混合材料本身沒有水硬性,但同石灰或石灰和石膏反應後就具有水硬性。

測定方法

火山灰性的存在與否,可通過測定火山灰一水化水泥溶液中的鹼度來判斷。凡是有火山灰性的材料,在該溶液中氫氧化鈣的濃度都低於相同鹼性介質中飽和氫氧化鈣濃度。

國家標準規定

國家標準規定,定量比較火山灰質材料的活性的方法是,用含30%火山灰質材料的水泥膠砂28天抗壓強度與相同純矽酸鹽水泥膠砂28天強度的比值(簡稱膠砂強度比)來檢驗。

分類

火山灰質混合材料按其成因分為天然的和人工的兩類。
1、天然的灰質混合材料
a. 火山灰:火山噴發的細粒碎屑的疏鬆沉澱物;
b. 凝灰岩:由火山灰沉積形成的緻密岩石;
c. 沸石岩:凝灰岩經環境介質作用而形成的一種以鹼或鹼土金屬的含水鋁矽酸鹽礦物為主的岩石;
d. 浮石:火山噴出的多孔的玻璃質岩石;
e. 硅藻土和硅藻石;由極細緻的硅藻介殼聚集、沉澱而成的岩石。
2、人工的火山灰質混合材料
a. 煤矸石:煤層中炭質頁岩經自然或煅燒後的產物;
b. 燒頁岩:頁岩或油母頁岩經煅燒或自然後的產物;
c. 燒粘土:粘土經煅燒後的產物;
d. 煤渣:煤炭燃燒後的殘渣;
e. 矽質渣:由礬土提取硫酸鋁的殘渣。

技術要求

1、燒失量:人工的火山灰質混合材料燒失量不得超過10%(m/m)。
2、三氧化硫含量:不得超過3%(m/m)。
3、火山質試驗:必須合格。
4、水泥膠砂28天抗壓強度比:不得低於62%(m/m)。
5、放射性物質:人工的火山灰質混合材料應符合GB 6763 的規定,具體數值由水泥廠根據人工的火山灰質混合材料摻加量確定。

試驗方法

1、燒失量、三氧化硫含量:按GB176進行。
2、火山灰性試驗:按本標準附錄A補充件的試驗方法進行。
3、水泥膠砂28天抗壓強度比:按GB12957進行。但要求火山灰質混合材料的含水量小於1%(m/m),細度0.080mm方孔篩篩余為5%(m/m)~7%(m/m)。
4、放射性物質的測定:人工的火山灰質混合材料中放射性物質的測定按GB6763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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