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紅十字會

民國六年(1917年)6月,瀘縣紳士楊既明、羅小吟等遵照紅十字會組織章程,發展會員三十餘人,稟呈地方軍政長官獲準,於同年7月在川南師範學校校址(現梓桐路國小)成立了中國紅十字會瀘縣分會(現瀘州市紅十字會前身),設立門診(現瀘州市人民醫院前身)。當時本著“博愛恤兵”的宗旨,推行人道慈善事業。1950年8月,中國紅十字會瀘縣分會更名為中國紅十字會瀘州市分會。1957年3月,根據《中國紅十字會各級地方組織通則》(草案)第二條規定,更名為瀘州市紅十字會。
1983年瀘州市建市成為省轄市,瀘州市紅十字會下設在衛生局。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頒布實施,紅十字事業發展有了法律保障。2001年機構改革後,瀘州市紅十字會正式單列。瀘州市紅十字會主要圍繞瀘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履行職能,開展“救災、救護、救助、無償獻血、造血幹細胞捐獻、遺體器官捐獻”工作。組建了“瀘州市紅十字山地救援隊、瀘州市安全游泳勸導救護隊、瀘州市積善志願者協會”三支志願者隊伍。現有人員編制5名,下設綜合科和救護賑濟科。市政府副市長馬宗慧任會長,李家秀任專職副會長。
自成立以來,瀘州市紅十字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賦予的職責,努力開展各項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1997-2007年連續十年獲省紅十字會完成年度目標任務一等獎,2004年獲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國家人事部“全國紅十字會系統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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