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遏衛陽證

對濕邪初襲肌表,束於軀殼,清陽被阻,衛氣不宣所表現證候的一種辨證方法。濕遏衛陽證又稱傷濕證、濕郁肌表證。診斷依據:主症表現為惡寒發熱,胸脘痞悶。次症表現為頭脹而痛,口不作渴,身重而痛,體倦面垢,小便清長。舌苔白滑或膩,脈濡或緩。辨證要點:必須具備主症加兩項以上次症及典型舌脈。多發於夏秋之交,常見於體弱之人,多有冒雨淋濕病史。本法常用於對濕溫病的辨證。應與濕阻氣分證相鑑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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