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

職責,組成,

職責

代表處的職責如下:
.致力加強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之間現有的聯繫;
.維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在葡萄牙的利益,以及在同葡萄牙或住所設於葡萄牙的機構、企業和公共或私人實體的關係上,提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經貿利益;
.在葡萄牙介紹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文化現況,並發展兩地之間的旅遊、文化交流,尤其在葡萄牙市場推介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旅遊目的地;
.協助在葡萄牙對本地人員進行的培訓工作,並與葡萄牙的公共或私人機構合作,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培訓本地人員;
.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務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或私人實體,以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益關係的公共或私人實體提供協助;
.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後勤和資料蒐集方面的支援。

組成

辦事處由下列機關組成︰
- 辦事處主任,由一名副主任輔助;
- 行政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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