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潮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潮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潮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潮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所在地:潮州市
  • 職能:住房和城鄉建設
  • 類別: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政策、標準、規範、規程。組織起草本行業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含城鎮燃氣行業)的有關規定、辦法、發展規劃,並指導和組織實施。
(二)負責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承擔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資質的行政許可並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和監管全市物業服務行業、房地產中介機構。指導和監督全市房屋交易工作、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負責市城區(不含潮安區、下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組織實施工作。
(三)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工程建設、建築業的行業改革發展。負責對全市建築業企業、勘察設計企業、工程建設監理企業以及施工圖審查機構、相關諮詢機構等機構的資質進行審核、審批、備案,並對其資質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四)負責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全市房屋安全鑑定工作。
(五)負責對全市城鎮燃氣行業的監督管理。編制城鎮燃氣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管理。
(六)負責推進建築節能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工作。推廣建築行業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負責全市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發展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指導全市直管公房和公租房的管理工作,並負責市城區直管公房和公租房管理工作。審核辦理各類申請落實房產政策事項。
(八)指導全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住房發展與保障、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並負責市城區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發展與保障工作。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執行。擬訂住房保障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規範、指導村鎮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城鄉危房改造工作。會同文物行政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制訂建設行業人才培訓規劃。指導建設行業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後勤、保衛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公開、安全、保密、信訪、督辦、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政府採購、固定資產使用等工作。負責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改革發展總體規劃。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規章制度。
(二)政策法規科
組織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綜合性問題調研工作。組織擬訂本行業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重要檔案及法律文本的合法性審查。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實施的評估。參與行政複議、承擔訴訟相關工作。負責行政程式的聽證工作。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普法工作。
(三)計財與審計科
負責制定有關財務制度和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編制各項資金計畫和財務收支預決算。負責財政撥款和公房租金等的收支管理。負責機關各項財務核算以及資金的籌集和使用,定期對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完成財稅上繳任務。負責局管理的國有資產登記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局機關專項資金使用的審計監督及績效評價工作。
(四)住房發展與房地產市場監管科
貫徹落實上級關於房地產市場監管的政策和措施,實施房地產業發展規劃、科技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規定。負責房地產開發經營的行政許可並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和監督管理全市物業服務行業、房地產中介機構。指導和監督全市房地產市場和房屋交易工作,承擔商品房銷售、市城區房屋交易、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商品房屋租賃備案登記等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市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的徵收和補償工作,對房屋徵收評估進行技術指導,受理房屋徵收評估鑑定。負責全市房地產行業統計工作。
(五)建築市場監管科
貫徹房屋建築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建設監理、施工契約管理、工程風險管理等法律法規政策並監督執行。負責對全市建築業企業、勘察設計企業、工程建設監理企業以及施工圖審查機構、相關諮詢機構等機構的資質進行審核、審批、備案,並對其資質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監督和指導本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承擔房屋建築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資質、從業人員動態監管和誠信管理工作。監督房屋和市政工程抗震設防標準的執行。組織大中型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負責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的監督管理。
(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科
負責貫徹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等法律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執行。負責市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負責市直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檢測機構。編制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協調指導危房的鑒測和改危措施的落實。負責市城區房屋安全鑑定管理工作。
(七)城鎮燃氣管理科
貫徹城鎮燃氣行業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措施並監督執行。擬訂城鎮燃氣發展規劃和建設計畫並指導和組織實施。負責城鎮燃氣專項規劃的編制、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城鎮燃氣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牽頭或參與城鎮燃氣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城鎮燃氣價格及其他收費標準的制定和調整。
(八)科技信息科
貫徹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建築節能(綠色建築)、牆體材料革新以及散裝水泥的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執行。組織編制本行業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推動裝配式建築發展。指導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協調本行業電子政務和重要信息系統、信息庫的建設,促進本行業信息資源綜合開發利用。負責全市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發展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局計算機網路系統的維護管理。
(九)公房管理科
指導全市直管公房和公租房管理工作,負責市城區直管公房和公租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公房服務機構業務工作。擬訂公房租金標準並監督執行。負責公房維修、改造、租金收取等管理工作。負責經營性公房招租和公房引入競爭性經營者模式的實施。負責對納入統管的單位公房和撥借用公房的改、擴、重建的審查審批。負責市城區公房統計工作。審核辦理各類申請落實房產政策事項。
(十)住房保障科
貫徹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積金的政策和措施並監督執行。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各級財政保障房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負責市城區低收入家庭保障資格的審查、審批和動態管理。負責市城區低收入家庭實物配租和租金核減的管理工作。負責市城區單位房改住房基金使用、單位個人住房貨幣補貼、房改房和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的審核、審批工作。指導市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使用、安全工作。負責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政務服務科
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的編制、合法性審查與發布工作。承擔本單位直接實施和上報的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辦理工作。負責網上審批,推進本部門審批流程的最佳化工作。組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分視窗管理工作。
(十二)城鄉建設管理科
負責城鄉建設管理,擬定城鄉建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擬定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和建設計畫並指導和組織實施。指導村鎮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參與城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相關規劃的審核。參與城鎮大中型工程項目選址,可行性研究及評估。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城鄉危房改造工作。會同文物行政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險、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指導行業人員繼續教育、崗位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受理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資格評審。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直屬單位

1、潮州市房地產管理局
2、潮州市建築設計院
3、潮州市建築安裝總公司
4、潮州市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
5、潮州市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站
6、潮州市建築工程質量檢測站
7、潮州市工程造價管理站
8、潮州市散裝水泥辦公室
9、潮州市城建檔案館
10、潮州市建設技術培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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