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縣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

人口普查是國務院統一部署的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這次人口普查主要是全面調查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來我縣人口的發展變化情況,查清10年來我縣人口在數量、結構、分布和居住環境等方面的變化情況,查清我縣較為突出的流動人口問題、人口老齡化狀況等,為研究制定我縣人口發展戰略及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人民物質和文化生活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我縣是人口大縣,全面做好此項工作意義重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潢川縣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
  • 地區:潢川縣
  • 職能:人口普查
  • 隸屬:政府公告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潢川縣人民政
關於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
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
國務院定於2010年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國發[2009]23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09]59號)、《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信政文[2009]227號)精神,切實做好我縣人口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詳細內容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義
二、普查的內容和時間
人口普查主要調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內容包括: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10年11月1日零時。
三、普查的組織與實施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涉及範圍廣、參與部門多、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縣直各部門必須充分認識其重要性和艱巨性,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認真做好普查各項工作。
(一)建立機構,加強領導。人口普查工作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進行。為加強對我縣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潢川縣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後),負責人口普查的組織和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統計局,具體負責人口普查的日常組織和實施等工作。縣政府把人口普查工作納入對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縣直各單位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
各鄉鎮和街道辦事處要於2010年3月底前建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居住人口較多的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以及村(居)委會也要於2010年4月底前建立相應的普查組織,按照國務院和省、市、縣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組織實施普查工作,及時解決普查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困難和問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居)委會要充分發揮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選調(聘用)文化水平較高、身心健康、認真負責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二)落實責任,加強協作。鄉鎮和街道辦事處要強化工作責任,加強組織協調,及時研究解決人口普查工作中的問題。按照國務院確定的“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要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共同推進普查工作。特別是公安、人口計生部門要積極配合入戶登記調查,及時提供有關基礎資料;宣傳新聞單位要廣泛深入開展宣傳報導,為普查工作營造良好氛圍。縣政府有關部門、鄉鎮和街道辦事處要按照有關要求,選聘一批高素質的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認真搞好業務培訓,建立一支敢拼能勝的普查隊伍,為圓滿完成普查任務提供強有力人才支持。為確保人口普查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級各單位要建立相應的人口普查工作目標責任制,確保我縣第六次人口普查任務順利完成。
(三)廣泛動員,加強宣傳。人口普查是和平時期最大的社會動員,涉及到千家萬戶和社會的各個方面。因此,要充分發揮宣傳、新聞等部門的作用,利用廣播、電視、網際網路、報紙等媒體,大力開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宣傳動員。各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以及社區、街道、村(居)委會都要積極行動起來,採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人口普查的意義、內容和要求,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自覺支持、配合各級普查工作機構,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四)落實經費,保證普查。按照國務院國發[2009]23號、省政府豫政[2009]59號及市政府信政文[2009]227號檔案要求,第六次人口普查所需經費由各級政府分級負擔,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並根據普查工作需要,及時足額撥付到位,特別要保證按時足額支付聘用普查員、普查指導員的報酬。同時,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還要落實普查機構辦公場地,配備普查所需設備,為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創造必要條件。
四、依法普查,確保普查數據質量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人口普查條例》、《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等法律、法規,堅持實事求是、依法普查。人口普查取得的數據,嚴格限定用於普查目的,不得作為任何部門和單位對各級行政管理工作實施考核、獎懲的依據,不得作為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縣、鄉兩級政府統計執法機構和政府監察機關要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杜絕人為干擾普查工作的現象,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