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榛

潘榛(生年不詳-1632年)),字茂昆,明山東鄒縣唐村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中進士。初任汝陽縣令時,正值災荒,捐資施粥,使大批災民免於一死。後任青縣令。青縣土地多有荒蕪,榛深入鄉村,勸民農桑,確無力耕種者,則出資資助其購買耕牛、農具,使境內生產得以發展。後升任刑曹,奉敕處理案情,每遇疑難案件,榛總是嚴於審理,慎重處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潘榛
  • 出生地:明山東鄒縣唐村
  • 逝世日期:1632
  • 主要成就:後任青縣令
概述,經歷,

概述

後升任廬州刺史,再拜冀寧監司。母親病重,毅然辭職奉養,朝夕不離病榻左右。雖有人薦舉潘榛升任新職,但他總以孝敬父母為意,不為高官動心。榛曾編修《三遷志》,並捐資修建鄉賢名宦祠。崇禎五年(1632年),潘榛去世,奉旨被葬入鄉賢祠

經歷

潘榛幼年時,他的父親體弱多病,為養其成人,母親含辛茹苦,日夜操勞。所以他自幼就十分懂事,當同齡孩子還只知道嬉鬧玩耍時,他早已能幫助母親維繫家中生計。由於家境困難,潘榛讀書的費用都是母親節衣縮食積攢的,他對母親十分孝敬,立志出人頭地報答母親。萬曆二十年(1599年),潘榛在春試中高中進士,翌年被任命為汝陽縣令。初任汝陽縣令時,正值災荒,多數糧田顆粒無收,百姓流離失所,衣食無著。潘榛大開糧倉救濟百姓,並積極號召鄉紳地豪捐資施粥,使得大批災民免於一死,因此在當地名聲大振。災情過後,他又帶領百姓發展生產,重興百業,因其政績顯著而調任青縣令。潘榛到任青縣後,經過調查發現境內土地多有荒蕪,原來是當地苛捐雜稅沉重,百姓難以承受,生產積極性嚴重受挫。潘榛當即整頓稅制,實施減免政策,同時他親自深入鄉村勸民農桑,對一些確實無力耕種者,他則自己出資幫其購買耕牛、農具。潘榛的真誠感動了當地民眾,百姓紛紛下田勞作耕種,青縣生產得以迅速發展。後來,潘榛升任刑曹,負責處理刑事案情,每遇疑難案件,他總是嚴於審理,慎重處治,在其任職期內沒有一件冤案錯案發生,清正廉吏之名驟升。為表彰其功,當朝對他給予重用,先升任廬州刺史,再拜冀寧監司。
正當仕途一帆風順、前程似錦時,潘榛年事已高的母親病重不起,一向視母如命的潘榛毅然辭職回家奉養母親。他朝夕不離母親病榻左右,端水餵飯精心侍奉。有一年,母親胸部生了一個大癰,膿血淋漓,呻吟床榻,痛苦萬分。他見狀心如刀絞,常因自己不能代母親承受病痛而自責。在孝心的驅使下,他不嫌膿血的污穢腥臭,用嘴吸吮母親的瘡口,用舌舐去皮膚上的膿血。過了幾天,母親的癰竟霍然而愈。隨後母親又患眼病,起先只是雙目紅腫,視力模糊,雖經多方求醫但病勢並未減輕,反而一天一天的加重,最後竟至雙目失明。潘榛想到母親再也無法看到自己,萬分沮喪,真想將自己的雙目換於母親。有一日,他忽然想到:母親患癰是自己用舌舐愈的,倘若再用此法是否也有復明的希望呢?因此,他又不畏污穢,每天舔舐母親的雙目,數月過去並未見效。但他一點也不灰心,每天繼續為母親舐目,因為他想即使此法無效,至少也可給母親精神上的安慰。又持續了兩個月,或許是潘榛的真誠感動了上蒼,母親的雙目居然重見光明。數年後,母親病老去世,潘榛悲痛欲絕,滴水難進,每日身著孝服痛哭於母親墓前,終因身體不支而病倒。崇禎五年(1632年),潘榛抱憾而死,直至去世潘榛也未曾脫下孝服。
在潘榛母親病重期間,曾有人多次舉薦潘榛出任新職,但都被其以無法侍母盡孝而婉言推辭。潘榛去世後,崇禎皇帝被其“不以三公易一日之養”的精神而感動,下旨將其葬入鄉賢祠。潘榛晚年曾立志編修《三遷志》,但終因暴病逝世而志願未遂,後人每論起此事,無不為之惋惜。(房亞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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