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楷大

潘楷大 男 漢族 曾任岔口鎮黨委書記、

7月24日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立案審查
日前,經歙縣縣委批准,歙縣紀委對岔口鎮原黨委書記潘楷大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2010年至2016年,潘楷大在擔任岔口鎮鎮長、黨委書記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私車公養、公款購買土特產;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民眾紀律,在政策扶持資金分配中優親厚友;違反工作紀律,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不力;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虛列工程項目支出,套取項目資金及侵吞岔口鎮政府組織收入獎勵款、代征手續費,數額巨大,涉嫌犯罪。
潘楷大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員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審議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潘楷大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察局報縣政府批准,決定給予潘楷大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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