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國資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國務院令第492號)規定,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本政府機關自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市國資委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漯河市國資委
  • 申請時間:2008年10月1日
  • 所屬地區:漯河市
  • 受理機構:市國資委辦公室
簡介,工作機構,主要職責,一、目錄編排體系,二、主動公開,三、依申請公開,監督方式及程式,

簡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國務院令第492號)規定,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工作機構

本政府機關自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
請,受理機構為市國資委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目錄編排體系

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
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索引號。索引號是為方便信息索取所編排的信息編碼。每條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號。信息索引號由“地區及部門編號”、“信息分類號”、“信息生成年號”、“信息順序編號”四組代碼構成。
2.公開內容。簡要描述公開信息的內容。
3.公開形式。公開形式是指政府公開信息的種類,分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免於公開三類。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內容
漯河市國資委辦公室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層面的主要信息:
1.市國資委領導名單;
2.市國資委主要職責。市國資委內設機構及主要職責;
3.市國資委規範性檔案;
4.市國資委重點工作;
5.市國資委人事任免;
6.依法應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的市國資委層面信息,本機關將主要通過以下方式主動公開。
1.漯河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
2.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
(三)公開時限
屬主動公開範圍的市國資委信息,本機關將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依申請公開

(一)提出申請
填寫《漯河市國資委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在受理機構處領取。具體方式為當面申請。
(二)申請的處理
1.審查。本機關在收到申請後,將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申請人單件申請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申請的處理。本機關對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當場答覆的,應噹噹場予以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應當在收到申請
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經國資委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①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於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部分公開的理由;
③屬於免予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④不屬於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繫方式;
⑤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
3.答覆方式。按照申請人在《申請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紙質、光碟或其他介質形式的政府信息,並可通過自行領取、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答覆。
(三)收費標準
1.複製費。根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並通過紙張、磁碟、光碟等介質提供政府信息的,按有關標準收取複印費(含紙張。
2.郵寄費。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郵政局規定的資費
標準計收。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申請人要求所發生的複製、郵寄費
用可參照上述收費標準執行。
申請人申請減免費用的,可以在《漯河市國資委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中一併填妥。

監督方式及程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舉報或通過法律途徑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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