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漢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是漢台區地方人民政府主管漢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 所屬部門:漢台區地方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陝西省漢台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區關於城市建設、工程建設、城鎮建設、住房管理、建築業、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市政公用事業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漢台實際依法擬定並指導、實施本區相應的政策和中長期規劃。
(二)貫徹執行中省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指導全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三)負責對漢台區規劃範圍內各項建設活動進行綜合管理,實施跟蹤執法檢查,依法對轄區內的違法建設行為進行查處。
(四)負責鎮村規劃管理工作,依照規定編制和實施鎮村規劃;負責村民住宅建設的管理工作;指導鎮村基礎設施建設及綜合開發建設。
(五)貫徹執行住房工作政策和規定,制定全區住房保障、棚戶區改造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六)貫徹執行中省市區關於建築行業、建築市場、工程建設管理、招投標、牆改工作等方面的政策法規。對區屬建築市場進行監管,對全區建築業實行行業管理;負責區屬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活動;負責區屬牆體材料革新推廣運用、建築節能、綠色建築工作;對區屬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
(七)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防震減災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協調管理全區防震減災工作,組織制定防震減災規範和計畫;建立健全震災預防工作體系和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備案管理工作;指導鎮辦和各單位的防震減災工作。
(八)負責城市市政公用事業(市政道路橋涵、城市排水防洪、城市公園)的建設、維護、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局屬市政公用事業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行使管理審批和協調、檢查、監督目標任務完成等工作。負責城區防汛排澇及排洪渠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城區防汛調度、防汛應急預案制定、防汛物資儲備等工作。負責本區內風景名勝區的規劃管理工作。
(九)管理城市建設維護資金,組織編制資金計畫,負責局管行業的統計和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監督城建資金的使用,負責局屬單位經濟財務活動的內部審計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黨建、精神文明、工青婦及老幹部管理、改革、發展、穩定工作,依法行政及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公務員管理及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職稱、職工教育、專業技能培訓。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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