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斗原則

漏斗原則是藝術功能術語。蘇聯心理學家維果茨基在《藝術心理學》(1965)中借用生理學概念對藝術功能的形象說明。生理學家謝靈頓把人的神經系統比作大口朝向外部世界、小口朝向效應動作的漏斗。據此,維果茨基認為,世界通過漏斗的大口向人注入千萬種呼聲、欲望和刺激,但其中只有一小部分能夠通過漏斗的小口而被人認識。

未通過小口的部分必須通過某種形式加以消除,這樣才能使人與環境保持平衡。而藝術就是在人們行為的臨界點上同環境取得這種突發性平衡的手段,以保持個體與環境之間的平衡。因此,藝術仿佛被用來補充人們的生命,並擴大它的可能性。蘇聯學者薩爾雅蒙也認為:“漏斗原則也許可以用來說明人的審美情緒活動的某些前提”。它一方面說明,外部世界對人的影響總是被過濾的,人總是把自己的精力集中於某些事物而對另一些事物習以為常;另一方面,也說明藝術對人的精神具有調節作用,可以使人與自然、社會達到某種協調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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