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統計

漁業統計

漁業統計是套用統計學的原理和方法,收集、整理、分析漁業中有關量的資料。漁業統計是社會經濟統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制定漁業發展政策和措施的重要依據,還是支撐燃油補貼發放、養殖業問題研究、安全生產、項目建設等等的重要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漁業統計
  • 外文名:fisheries statistics
  • 領域:套用統計學
  • 統計基礎:調查
  • 類別:基本情況、生產統計、經濟統計等
  • 方法:全面調查、非全面調查
定義,類別和內容,漁業基本情況統計,漁業生產統計,水產品加工流通和貿易統計,漁業經濟統計,方法,全面調查,非全面調查,基層漁業統計,存在問題,應對策略,

定義

漁業統計是指以以漁業生產情況為研究對象的專業統計。漁業生產包括水生動物的人工養殖和天然水生動物與海藻的捕撈、採集兩部分。漁業統計主要包括水產品產量水產養殖面積兩部分內容。水產品產量按生產活動場所分為:海水產品的養殖與捕撈、淡水產品的養殖與捕撈。水產養殖面積包括海水養殖面積和淡水養殖面積。 漁業統計可為正確制定發展漁業生產的方針政策、編制和檢查漁業生產計畫提供依據。

類別和內容

漁業統計大體可分為以下4類:

漁業基本情況統計

漁業基本情況統計的主要內容有從事漁業的勞動力與人口,漁船的種類、馬力、噸位與數量,水產品總產量與分類數量,各類養殖面積與產量,漁民收益分配等,藉此可了解整個漁業概貌。

漁業生產統計

漁業生產統計的主要內容有按漁業生產部門分類的、以時間為序的各漁場或各養殖區的捕撈力量、單位產量、分類產量、質量、產值等。是研究漁業資源和漁場狀況、進行漁業管理等不可缺少的重要資料。

水產品加工流通和貿易統計

水產品加工、流通和貿易統計的主要內容包括冷凍、冷藏和加工生產的能力,產品的種類、數量,流通上市商品的數量、流向、金額以及貿易方式、價格變化、流通費用、商業利潤等,是研究擴大水產加工品利用途徑、提高產品質量、加強商品流通和制定貿易政策等必不可少的重要參考資料。

漁業經濟統計

漁業經濟統計的主要內容側重於漁業的投資、成本以及經濟效益、漁業的部門構成、漁業生產關係、生產現狀和歷史演變等,是制訂漁業發展規劃的重要資料。

方法

漁業統計應在調查的基礎上進行。調查分全面調查和非全面調查法兩類。

全面調查

全面調查如中國黃、東海漁業基本情況調查和魚產量調查等,其優點是準確性高、資料全面;但工作量大,且有的對象難於進行,如魚罐頭加工產品質量的調查等。

非全面調查

非全面調查化費的人力、物力較小,獲得的資料迅速及時,主要有抽樣調查、重點調查和典型調查等。抽樣調查可摒除人為的主觀選擇,取得的資料可用以代表總體,是非全面調查中最重要的一種方法,如水產品檢驗、魚類生物學測定、技術經濟效果測定、水產品運銷狀況等的調查一般均採用此法。重點調查和典型調查可以對某一項目、單元或問題作深入仔細的剖析和了解,缺點是對調查對象有人為的主觀選擇,因而不能用以代表總體。在對調查資料進行嚴格檢查並剔除了錯誤不實之處後,即可按一定要求分組匯總,製成統計圖表。

基層漁業統計

存在問題

(1)縣、鄉(鎮)兩級政府部門不夠重視;
(2)基層統計隊伍不穩定,統計人員專業素質偏低;
(3)沒有漁業統計專項經費、培訓費,開展工作難度較大;
(4)漁民和基層人員對統計工作認識不夠,不能夠很好的配合統計工作。

應對策略

縣領導高度重視漁業統計工作,以檔案的形式把 漁業統計工作納入鄉(鎮)鎮、村日常工作中。在鄉(鎮)、村兩級設定漁業統計崗位,指定專門的漁業統計人 員,對漁業統計人員定期舉行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培訓與崗位職責培訓,從思想上使其認識到漁業統計工作的重要性,在工作中能利用所掌握的專業統計知識,換崗時按規定履行交接手續,保存好原始統計資料。把漁業統計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使漁業統計工作有足夠的經費保障。向漁民宣傳統計工作的意義及重要性,使漁民能夠積極主動配合統計人員做好統計工作,同時,用 法律的手段 強化統計人員責任、漁民責任,杜絕漏報、瞞報、隨意塗改等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
可靠的漁業統計制度是漁業管理決策最重要的基礎支撐,也是漁業監督管理的重要依據和手段,因此,建議:
(1)嚴格執行《漁業法》明確規定的捕撈日誌制度;
(2)規定漁獲物只能在限定港口卸載,建立漁獲物上報與統計監督制度;
(3)逐步實行隨船觀察員制度;
(4)完善立法,提供法律支撐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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