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票簽處

機構名。清代內閣所屬機構之一。職掌校閱滿文本章,擬寫票簽之式。

機構介紹
清制, 每日通本、部本由漢侍讀等擬寫單簽, 移送滿票簽處,由滿侍讀等詳校滿文,檢查票簽成式, 擬寫滿文草簽,以副本呈在軍機處之大學士,以正本呈在閣大學士閱定票擬,再繕寫正簽。
如是滿文本, 即不擬漢字簽。部本內有滿文舛錯及應該撤換者, 即傳到各該衙門司員分別改換。凡所進之本章, 均應分別其緩急輕重, 儲於匣中, 有應貼名簽或黃簽者,均貼於上方。皇帝出巡,則負責發本報。在出巡之前,先呈堂奏定發報及到報日期,啟鑾後按日辦理本章,待發報之日,攜至行在呈遞。凡各部院衙門摺奏事件,均附本報馳達。到報亦如此。凡應由各衙門發抄之事,分別滿漢文,傳集各該處司員到閣抄出。滿票簽處職官有滿洲侍讀三人、委署侍讀無定員。另有滿洲中書二十人、蒙古中書二人、滿洲貼寫中書八人,具體掌繕票簽及管理滿文檔案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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