溮河區水利局

統一管理全區水資源及其監測和調查評價,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區及跨鄉、鎮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負責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制度,歸口管理我區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受政府委託協調處理部門和鄉(區)鎮間的水事糾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溮河區水利局
  • 書記、局長:李  立       
  •  副局長:曹臘寶  梁成明 袁  宏
  • 工委主任:馮安寧     
  • 紀檢組長  :余全宏   
職能介紹,單位地址,

職能介紹

1、負責國家《水法》、《水土保持法》、《漁業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的實施、監督檢查和水行政執法工作。研究制訂全區水利工作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
2、組織制訂全區水利水電工程投資年度計畫和有關專業計畫,並負責監督實施。
3、
4、主管全區河道、水庫、湖泊及行洪區、蓄洪區、滯洪區等水域及其岸線;負責全區河流的綜合治理和開發。
5、主管全區防汛、抗旱工作,負責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6、主管全區水土保持工作。
7、主管全區漁業和漁政管理工作。
8、管理全區農村水利和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作。
9、負責城鎮地表水供水水源建設、地下水開發利用、水環境保護等城鎮水利工作。
10、配合有關部門制訂全區水利投資、價格、稅收、信貸等經濟調節措施和國有水利資產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對水利資金的籌集、運用和經營進行巨觀調節;按照有關規定監督水利系統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11、組織建設和管理水利系統的水電站、農村小水電等。
12、對全區水利工程建設進行行業管理,負責各類水電和供水項目的立項申報,負責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對全區水利工程、水利綜合經營和水利旅遊事業等實行行業管理。
13、負責管理全區水利移民安置工作。
14、負責管理全區水利和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區水利隊伍的建設。
15、對全區所轄河道水、土、砂、石的開採利用進行勘測規劃,實行許可制度,並具體實施採用砂許可管理、統一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費。
16、參與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工作,負責其中的水利建設。
17、負責全區水利建設項目的勘測規劃、初步設計、初審和申報。
18、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19、做好鄉站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協調工作。

單位地址

地址: 行政路綜合樓426房間
溮河區水利局
郵編: 4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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