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陵書院

溫陵書院原為泉山書院,溫陵書院,古與小山書院、石井書院、歐陽書院並稱“四大書院”。 在行春門(即東鼓樓)外,明初改為晉江縣學。正德十年(1515年),書院移建於菜巷(現東門國小)。清乾隆七年(1742年),知府王廷諍重修,另建啟賢祠,又建敬業堂和學舍13間,改稱溫陵書院,置店屋田地為經費之用。後改建為國小。 “溫陵書院,(明)隆慶《志》(《泉州府志》):泉山書院為宋·文公 朱熹(《泉州人名錄·朱熹》)建,舊在行春門外。 明初,以其地改建晉江縣儒學,祀文公像於明倫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陵書院
  • 原為:泉山書院
  • 屬於:四大書院
  • 明初改為:晉江縣學
簡介,現狀,

簡介

(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御史鐘道元、田斌、陳仲述、教諭王敬移建祠於殿後。陳仲述《記》……
(明)正德十年(1515年),知府葛恆乃移建於縣學前蔡巷內,塑朱文公像其中。仲述《碑記》移豎於此。
(明)嘉靖十六年(1537年),郡守王仕俊構祀田為祠孫朱鏸守顧之資。沈源《記略》……
國朝(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知府王者都修。洪士銘《記》……
乾隆七年(1742年),知府王廷諍捐俸重修,中祀朱子。別建啟賢祠,祀韋齋先生(朱松,學者稱韋齋先生,朱熹之父。參見《泉州人名錄·朱松》)。旁構敬業堂,並學舍十三間,集諸生講業其中,置田租為膏火。靖道謨《記略》……”
明·洪武陳仲述《記》
清·道光《晉江縣誌·卷14·學校志·溫陵書院》載:“(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御史鐘道元、田斌、陳仲述、教諭王敬移建祠於殿後。”並收錄“陳仲述《記》”文如下:
“晉江為泉州附邑,邑學舊為泉山書院,朱先生祠在焉。今改為學,於是舁文公舊像置明倫堂上。師生講肄雜處,無以示尊崇之意。
(明)洪武戊辰(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縉雲鐘道元以御史按事至泉,謁學宮,躋講堂,顧瞻有不豫色,謂:‘文公先生天下萬世所宗承,況斯邑為過化之地,祀於學,以風勵後生,宜尊且嚴,祀無專所,其可乎哉?’
時襄城王敬適典文教,白於邑丞常守雍,卜禮殿後隙地別為祠以專祀。公議以克合,於是輂除糞壤,疏剔榛荒,辰日既良,以經其始,越明年告成,凡若干室。幽幽秩秩,有廡有堂,舁舊像置祠中,儼乎如生人正坐堂上,學士大夫來游、來歌於斯者,拜謁祠下,如親嚴師,亦莫敢不敬焉。
予時繼道元亦來,王君白其事且屬予記。
予惟諸君知崇朱子之祠,斯知學朱子之學。士生斯世,不欲為聖賢則已,如欲為聖人、賢人,舍朱子無以逕。
粵自人文肇開,五三六經載籍之傳,不可尚已。乃篤生尼父(孔子,字仲尼),於周室東遷之際,以集其成,斯文之興喪,天實為之,豈苟然哉?夫何秦人暴戾,難除篇籍,大道之緒日泯。兩漢之士,喙喙爭鳴,至周、程、張、邵諸儒出,得不傳之學以相授受,天又篤生朱文公於有宋南渡之時,以折其衷。
天之興起斯文,謂無其意可乎?於東遷生孔子,於南渡生朱子;孔子不得其位,朱子亦不大顯庸於時,蓋俾之立言垂範,扶植人綱人紀於衰世,皆天也。
今士大夫鹹知孔子之道,不可一日無,一日無則生之理幾熄。朱氏之學孔子之道之寓,求觀孔子之道,必自朱子始。苟為不然,如適燕而南其斾,適越而北其轅,其可至哉?此朱子為有功於名教,在吾徒為千萬世罔極之恩也。
予也少,有志於朱學,而弗窺其堂,無以塞王君請。雖然,朱子之書,家傳人誦,昭列粲然,若繁星之麗天,有志於學者,可求而得之,又奚庸贅,遂書以為記。”
明·嘉靖沈源《記略》
清·道光《晉江縣誌·卷14·學校志·溫陵書院》載:“(明)嘉靖十六年(1537年),郡守王仕俊構祀田為祠孫朱鏸守顧之資。”並收錄“沈源《記略》”如下:
“安城方南 王公守泉之次年乙未(嘉靖十四年,1535年)春,祀文公 朱先生之祠。見朱氏二嗣人焉,孱然弱也。
公問為誰,源進曰:‘公嗣人,以檄來主斯祠者。’
曰:‘然則何以生?’
曰:‘園有荔,圃有蔬,歲得千緡,以食以衣。’
曰:‘十緡也,以衣食乎?’
予慨夫前之君子有以來之,而莫能生之也,遂出白金十兩示源曰:‘是足以生公之嗣人矣,為我處田租焉。’晉江尹鮑君龍助白金六兩,源暨生員謝鑒、陳諒朋助白金四兩,合二十兩,乃付之開元寺主僧。
僧曰:‘有去府城四十里而遙,土名流水莊,有田一丘,沃壤也。歲可獲租三十石,以五石為修守費,二十五石者,實租也。’
以白於方南公,方南公喜曰:‘是足以生矣。’乃申命源曰:‘征遠者肇近者也,克終者慎始者也,詳核以杜欺,定保以防奪,為我告後之君子,凡吾所以處此,為文公也。薄海內外凡誦法孔子者,皆知有文公,苟見其嗣人焉,莫不敬而恤之,將衣之、食之、教之、載之,惟恐其弗至也,矧茲田也,以衣食嗣人者,有欺焉忍弗杜之,有奪焉忍弗防之也哉。’
田屬開元寺都其事,佃甲盧宜清,分治者佃戶盧汝慶等四十五名,內載米二石,以隙地畀僧人,俾之自輸其嗣人,實食租二十五石,蓋義舉也。”
清·康熙洪士銘《記》
清·道光《晉江縣誌·卷14·學校志·溫陵書院》載:“國朝(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知府王者都修。”並收錄“洪士銘《記》”如下:
“吾郡為朱文公過化之地,比屋弦誦,私淑其遺澤者,五百餘載於茲矣。郡有先生祠,鼎革後,軍旅頻仍,廟貌傾圮。
沛國王公來守是邦,乃允諸生請,捐俸余以倡修治,撤祠而重構之。又於祠北建十堂,置號房數十楹,以為諸生講習之所。蓋鳩工具材,不逾時而告成事,於是堂宇聿新,遺像儼赫,拜瞻考肄,罔不祗勤,諸士因屬余為言記之。
余惟我國家文教,覃敷道化,蒸蒸侔於雲漢。獨閩濱澨遠嵎,二十年來,司是土者,率未遑禮樂事,今屬當清晏之會,而公以彬雅儒宗,宏聖天子作人至意,以振興斯文為己任。噫!何其盛也!
夫溫陵夙被文公之化,藹然有鄒魯遺風。然前此固患獎進之無其人,即有其人矣,或阻於時會之未得為,而今乃幸觀於斯,是知吾道之將興,殆非偶然。異日必有真儒踵起,以紹紫陽氏之絕學者。緊惟公實啟之,蓋與宋·梅溪(王十朋號梅溪)、西山(真德秀號西山)仝有功於茲土者比烈矣。(參見《泉州人名錄·王十朋、真德秀》)
予懼久而湮其姓氏也,因為之記。”
清·乾隆靖道謨《記略》
清·道光《晉江縣誌·卷14·學校志·溫陵書院》載:“乾隆七年(1742年),知府王廷諍捐俸重修,中祀朱子。別建啟賢祠,祀韋齋先生(朱松,學者稱韋齋先生,朱熹之父。參見《泉州人名錄·朱松》)。旁構敬業堂,並學舍十三間,集諸生講業其中,置田租為膏火。”並收錄“靖道謨《記略》”如下:
“泉州,古溫陵郡,(南)宋·朱文公主同安簿時,講學於茲。舊有泉山書院,在郡城東行春門外,塑公像而崇祀焉。後改為學宮,祀公於明倫堂。(明)洪武戊辰(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御史鐘公道元改祀於禮殿東。正德乙亥(正德十年,1515年),郡守葛公恆移建於蔡巷,易書院之名為文公祠,即今地也。旁置學舍為諸生肄業所。厥後兵燹頻仍,漸就傾圮。本朝初太守沛國王公者都加修葺焉。然因仍舊制,卑陋湫隘,無以肅觀瞻。
今太守全椒王公,謂文公溯源洙泗,倡道東南,集諸儒之大成,崇祀之地不宜簡陋,集紳士會議,首捐俸鳩工庀材,撤舊而更新之。別建祠祀韋齋先生。旁構敬業堂並學舍十三間,俾諸生講業較藝其中。
經始於辛酉(乾隆六年,1741年)春三月,訖工於冬十月,費白鏹以千計。制度備,規模宏敞。復顏書院之名,而冠以‘溫陵’,蓋郡之名所自始,不忘其初也。
舊有田租碑記猶存,而年遠湮沒無可考。公復多方設法,為諸生謀膏火,詳載祠產碑記。
昔真西山先生(真德秀)守此邦,朝講學而夕治事,公蓋後先一轍雲。
郡紳士仝立記。
閩自唐·常觀察(常袞)晉興文治,延歐陽行周先生(歐陽詹)設教,人始知學。至有宋治泉郡者,乾道(1165—1173年)間王梅溪先生(王十朋),會諸生於學宮講經。嘉定(1208—1224年)間,真西山(真德秀)先生聽治之暇,即親講學。明·嘉靖(1522—1566年)間,朱仲南先生(朱炳如字仲南)先教化而後刑罰,擇諸生才雋,談道論文,庚午(隆慶四年,1570年)鄉試,郡中式者五十八,士稱極盛焉。國朝(清)文治聿彰,設義學以興教化,代不乏人;然書院之設,渺乎未聞。蓋近聖賢居而館地常隘,集文學士而膏火不充,所以難也。(《泉州人名錄·常袞、歐陽詹、王十朋、真德秀、朱炳如》)
今郡侯全椒王公廷諍號誾齋撫治泉州,首先文教,文廟、賢祠捐俸修整。每詣學宮,集諸生而訓誨之,人知自馴。郡東朱文公祠旁有溫陵書院,年久傾廢,捐俸建祠,旁及書院,圮者建之、漏者葺之,學舍煥燃以新。又慮諸生課業膏火無資,復捐清俸置租稅,按月給費。
邑侯江夏胡公格號壽平,協力捐俸。贊襄盛事。
夫興賢育才,賢大夫之事也;而親承教化,爭自奮勵者,非學人之責歟?邦人士躬逢盛事,公勒石以志不朽,非徒以彰盛德,明設立規模,俾後人有所考據。猶望官斯土者,踵而繼之。而人文蔚起,軟化之盛與源山並峙,筍水俱流者,寧非有以倡之耶?

現狀

——大祠後新修書院三間,另二直頭一祠,西新建敬業堂,並下層三間,一講院,前新修書院三間,並前層通連共三間。
以上書院共十三間、二直頭,作諸生會館,不得混稱義學,借作書室。
——店屋一座,在東街行春門樓內輯和五邑坊外第六間巷仔邊,坐北向南,闊一丈六寸半,深二丈一尺半,每年收稅銀十兩五錢,現租黃九觀。
——店屋一座,在東街輯和五邑坊外,黃厝巷口第一間,坐北向南,每年收稅銀七兩五錢,現租戶葉二觀。
——店屋一座,在東街輯和五邑坊外,門樓巷口第二間,坐北向南,每年收稅銀七兩五錢,現租戶郭殊觀。
以上店屋三間,每年租銀共二十五兩五錢,系府學教授按月取稅給諸生課費。
——田一段三丘,坐北門外石塘前,土名石厝墘,載租一石二斗,大佃戶田長耕。
——田一段一丘,坐洋塘鄉,土名石堅園潭,載租二石三斗,大佃戶楊元、楊寧同耕。
——田一段一丘,坐洋塘鄉,土名官壩坑,載租二石,大佃戶田送耕。
——田一段二丘,坐洋塘鄉,土名相向頭及大丘身下,載租一石,大佃戶楊興耕。
——田一段一丘,坐楊厝前崎丘,載租四斗,大佃戶楊興耕。
——田一段一丘,山院鄉後亭墘厝斗內大井後,載租一石,大佃戶許謹耕。
——田一段二丘,坐洋塘鄉,土名院後墩兜,載租一石一斗,大佃戶楊球耕。
以上共七段十一丘,載租額九石,給祠丁收稅資香燈灑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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