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特色小鎮規劃建設的實施意見

《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特色小鎮規劃建設的實施意見》是2015年溫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特色小鎮規劃建設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溫州市人民政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加快規劃建設一批特色小鎮是省委、省政府從推動全省經濟轉型升級和城鄉統籌發展大局出發而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積極爭取創建省級特色小鎮,謀劃培育市級特色小鎮,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特色小鎮是具有明確產業定位、文化內涵、旅遊功能和社區特徵的發展空間平台,是以產業為核心、以項目為載體、生產生活生態相融合的特定區域,區別於行政區劃單位和產業園區。在全市規劃建設一批特色小鎮,有利於推動各地積極謀劃項目,擴大有效投資,統籌城鄉發展,弘揚傳統優秀文化;有利於集聚人才、技術、資本等高端要素,實現小空間大集聚、小平台大產業、小載體大創新;有利於推動資源整合、項目組合、產業融合,加快推進產業集聚、產業創新和產業升級,形成新的經濟成長點。
二、發展目標
力爭通過3至5年的努力,在全市範圍內基本建成一批特色產業鮮明、體制機制靈活、人文氣息濃厚、生態環境優美、多種功能疊加、示範效應明顯的特色小鎮;其中各縣(市、區)要至少創成1個省級特色小鎮。
三、總體要求
(一)規劃引領。特色小鎮規劃面積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設面積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特色小鎮要有良好的發展基礎,具有連片可開發的土地儲備、較為配套的基礎設施、初具規模的產業集群、部分項目已啟動或已建成;要有突出的發展特色,具有明顯的區位優勢,資源豐富獨特、環境優美宜居,有深厚的文化底蘊,歷史傳承深遠、人文氣息濃郁;要有廣闊的發展前景,符合中央及省市級產業導向、產業發展有生命力和競爭力、有明確的且實力雄厚的投資主體等。
要把製造類小鎮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強化對我市轉型升級的推動作用,我市工業大縣(市、區)至少要謀劃1個工業類特色小鎮。
(二)建設要求。市級特色小鎮原則上3年內要完成固定資產投資20億元以上(不含住宅和商業綜合體項目),金融、科技創新、旅遊、歷史經典產業類特色小鎮投資額可適當放寬,永嘉、文成、平陽、泰順、蒼南等5縣可放寬到5年;所有特色小鎮建設要基本達到3A級景區標準,旅遊產業類特色小鎮要按5A級景區標準建設。省級特色小鎮原則上3年內要完成固定資產投資50億元左右(不含住宅和商業綜合體項目),金融、科技創新、旅遊、歷史經典產業類特色小鎮投資額可適當放寬,永嘉、文成、平陽、泰順、蒼南等5縣可放寬到5年;所有特色小鎮要建設成為3A級以上景區,旅遊產業類特色小鎮要按5A級景區標準建設。支持各地以特色小鎮理念改造提升產業集聚區和各類開發區(園區)的特色產業。
(三)產業定位。特色小鎮要在聚焦信息經濟、環保、健康、旅遊、時尚、金融、高端裝備製造等我省“七大萬億產業”的同時,突出對電氣、鞋業、服裝、汽摩配、泵閥等我市五大支柱產業的改造提升,併兼顧網路經濟、旅遊休閒、現代物流、雷射與光電、臨港石化、軌道交通、通用航空、新材料、文化創意、生命健康等我市十大新興產業及各地歷史經典產業。堅持產業、文化、旅遊“三位一體”和生產、生活、生態融合發展。
(四)培育內容。要高起點謀劃特色小鎮發展,確保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發展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統籌銜接,找準特點,明確定位,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商業運行模式。要制訂量化可行的工作計畫,落實投資計畫,包括建設主體、建設項目、形象進度等,實施項目化管理。要突出培育特色產業,以獨特的產業定位為核心,形成具有市場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特徵的產業體系;加快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注重產業融合、項目組合、資源整合。要探索多元投資渠道,落實企業主體地位,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對特色小鎮建設予以資金支持,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特色小鎮建設。要為小鎮常住人口和創業就業人員提供社區服務,創建宜居人文環境,深入挖掘特色文化內涵,拓展創新文化、社區文化、物態文化、行為文化,突出打造個性鮮明的建築風格、景觀設施和人文環境,積極營造綠色、潔淨、舒適的和諧發展格局。要大力發展特色旅遊,包括工業旅遊、體驗旅遊、教學旅遊等,注重健康、時尚等元素的注入,實現產業、文化、環境的有機融合,打造“一鎮一風格”。要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把創新要素與產業項目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著力打造集產業鏈、投資鏈、創新鏈、人才鏈、服務鏈等要素支撐的眾創生態系統,走創新發展之路、人才創業之路,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五)運作方式。特色小鎮建設要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既凸顯企業主體地位,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又加強政府引導和服務保障,在規劃編制、審批流程、基礎設施配套、資源要素保障、文化內涵挖掘傳承、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更好地發揮作用。每個特色小鎮要明確投資建設主體,引入龍頭企業,充分發揮龍頭企業在規劃建設中的主體作用。
四、創建程式
(一)開展申報。由各縣(市、區)、市級功能區向市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創建特色小鎮書面材料,制訂創建方案,明確特色小鎮的四至範圍、產業定位、投資主體、投資規模、建設計畫,並附概念性規劃。
(二)分批審核。堅持統分結合、分批審核,市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申報特色小鎮的具體產業定位,將創建材料交由市級相關職能部門牽頭進行初審,再由市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聯審、報市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審定後由市政府公布創建名單。
(三)驗收命名。通過3-5年的創建,對實現規劃建設目標、達到特色小鎮標準要求的,由市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工作聯席會議組織驗收,通過驗收的認定為市級特色小鎮。
五、政策措施
(一)土地要素保障。各地要結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將特色小鎮建設用地納入城鎮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內。特色小鎮建設要按照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充分利用低丘緩坡、灘涂資源和存量建設用地。市本級每年統籌安排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的15%,專項用於三個區(市級功能區)如期完成年度規劃目標任務特色小鎮建設的獎勵,所在區政府給予1:1比例的指標匹配獎勵;對3年內未達到規劃目標任務的,加倍倒扣市獎勵的用地指標;其他縣(市)參照執行。
(二)財政支持。創成省級特色小鎮的,三個區(市級功能區)範圍內特色小鎮,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400萬元;縣(市)範圍內特色小鎮,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200萬元。創成市級特色小鎮的,三個區(市級功能區)範圍內特色小鎮,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200萬元;縣(市)範圍內特色小鎮,給予一次性補助100萬元。入選省市級特色小鎮創建名單並經一年考核如期完成年度規劃目標任務的,先期給予40%的資金補助,創成後再給予60%的資金補助;且資金不超過最高補助限額。
各地要積極研究制訂具體政策措施,整合最佳化政策資源,給予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強有力的政策支持。
六、組織領導
(一)建立協調機制。為加強對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決定建立溫州市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常務副市長擔任召集人,市政府聯繫副秘書長、市發改委主任擔任副召集人,市政府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住建委、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新局、市衛計委、市環保局、市統計局、市旅遊局、市金融辦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市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工作聯席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須報市政府主要領導審定。
(二)推進責任落實。各縣(市、區)、市級功能區是特色小鎮培育創建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實施推進工作機制,搞好規劃建設,加強組織協調,確保各項工作按照時間節點和計畫要求規範有序推進,不斷取得實效。根據特色小鎮的功能定位,市、縣(市、區)兩級部門要強化對特色小鎮的分類指導,旅遊部門要對各特色小鎮產業與旅遊功能的結合做好業務指導,其他有關部門要做好特色小鎮產業的培育指導。
(三)加強動態監測。各地要按季度向市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特色小鎮創建工作進展情況,市里將在一定範圍內進行通報。
(四)完善考核評估。建立特色小鎮工作考核評價機制,評估總結培育試點過程中的新經驗、新成效。
(五)加大宣傳力度。創新宣傳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廣泛宣傳,讓“特色小鎮”理念深入人心,為打造特色小鎮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附屬檔案:溫州市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名單及職責
溫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屬檔案
溫州市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工作聯席會議
成員名單及職責
一、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 集 人:陳作榮
副召集人:陳 俊(市政府副秘書長)
方勇軍(市發改委主任)
成 員:江 春(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邱小俠(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周建清(市發改委副主任)
朱 鯤(市經信委副主任)
匡連庭(市科技局副局長)
陳宏鳴(市民政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朱定鈞(市財政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麻曉敏(市國土資源局總規劃師)
周晨暉(市規劃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林道友(市住建委總工程師)
王志旭(市農辦<農業局>副主任、副局長)
葉朝陽(市商務局副局長)
李 震(市文廣新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蔡文雲(市衛計委副主任)
鄭小小(市環保局副局長)
鄭黎明(市統計局副局長、總統計師)
余愛玉(市旅遊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余 謙(市金改辦副主任)
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周建清兼辦公室主任,市政府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統計局、市旅遊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
(一)市政府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市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工作的政策研究。
(二)市委宣傳部:具體負責全市特色小鎮的宣傳工作,特色小鎮文化內涵的挖掘和打造。牽頭指導文化創意特色小鎮的規劃建設。
(三)市發改委:承擔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具體負責全市特色小鎮的規劃布局,協調指導特色小鎮列入省、市重點建設項目。整合本部門資源,支持特色小鎮加快規劃建設。牽頭指導時尚和環保特色小鎮的規劃建設,兼顧現代物流、臨港石化、軌道交通、通用航空、新材料等產業特色小鎮的規劃建設。
(四)市經信委:具體負責指導全市特色小鎮的產業轉型升級工作。整合本部門資源,支持特色小鎮加快產業發展。牽頭指導信息經濟、高端裝備製造特色小鎮的規劃建設,兼顧電氣、鞋業、服裝、汽摩配、泵閥等產業特色小鎮的規劃建設。
(五)市科技局:具體負責指導全市特色小鎮的科技創新工作。整合本部門資源,支持特色小鎮加快科技創新。牽頭指導雷射與光電產業特色小鎮的規劃建設。
(六)市民政局:與市衛計委共同牽頭指導健康特色小鎮的規劃建設,重點在健康養老產業方面予以指導。
(七)市財政局:具體負責做好享受財政扶持政策的特色小鎮審核和兌現工作,引導各地安排資金支持特色小鎮加快規劃建設。
(八)市國土資源局:具體負責做好享受用地扶持政策的特色小鎮審核和兌現工作,指導各地強化特色小鎮用地保障,創新節約集約用地機制。
(九)市規劃局:具體負責指導全市特色小鎮的建設規劃和功能完善。
(十)市住建委:協同市規劃局做好全市特色小鎮的建設規劃和功能完善。具體負責指導全市特色小鎮基礎設施建設和工程建設項目實施工作。
(十一)市農辦(市農業局):負責整合本部門資源,支持特色小鎮打造特色農業。牽頭指導農業產業特色小鎮的規劃建設。
(十二)市商務局:具體負責指導全市特色小鎮電子商務創建、提升和涉外業務的指導。牽頭指導網路經濟產業特色小鎮的規劃建設。
(十三)市文廣新局:具體負責特色小鎮文化內涵的挖掘和打造。整合本部門資源,支持特色小鎮強化文化功能建設。
(十四)市衛計委:與市民政局共同牽頭指導健康特色小鎮的規劃建設,重點在生物醫藥、醫療保健等產業方面予以指導。
(十五)市環保局:具體負責指導全市特色小鎮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建設。
(十六)市統計局:具體負責建立全市特色小鎮創建工作的數據平台,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研究提出季度通報、年度考核指標體系。
(十七)市旅遊局:具體負責指導全市特色小鎮3A至5A級景區的創建工作。整合本部門資源,支持特色小鎮完善旅遊功能。牽頭指導旅遊特色小鎮的規劃建設。
(十八)市金融辦:負責協助各職能部門整合資源,支持全市特色小鎮的投融資機制創新。牽頭指導金融特色小鎮的規劃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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