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尾厝

溪尾厝

溪尾厝是福建省內多個自然村的共同名稱,主要分布於永泰縣、新羅區、仙遊縣等地區。該地名因自然村住宅位於溪流末尾處得名,具有顯著的地理特徵。其中新羅區小池鎮京源村溪尾厝因曾作為龍巖縣委機關駐地舊址,於2024年被認定為未列入革命文物的不可移動紅色文化遺存。仙遊縣大濟鎮壠溪村溪尾厝則以宋代古樟樹群聞名,現存三棵植於1208-1224年間的一級保護古樹。永春縣湖洋鎮錦鳳村溪尾厝保留著劉氏和黃氏舊居,部分建築仍有人居住,並承載當地歷史人物劉心村的相關事跡。

基本介紹

  • 所屬地區:福建省    
  • 地理位置:位於溪流末尾處   
  • 歷史沿革:宋代始建聚落 
  • 紅色遺存:2024年認定  
  • 自然景觀:一級保護古樹群 
  • 民居特徵:傳統瓦房建築 
地理位置與命名由來,紅色文化遺存,歷史人文特徵,自然景觀與文物保護,現代行政歸屬,

地理位置與命名由來

溪尾厝作為自然村名稱,廣泛存在於福建省多個縣域,名稱均源於所處地理特徵。永泰縣梧桐鎮白杜村溪尾厝位於村莊末端溪邊,與北向自然村形成方位對應關係。仙遊縣大濟鎮壠溪村溪尾厝緊鄰木蘭溪北岸,舊屬萬善里官道,現存五個張姓聚居自然村。新羅區小池鎮京源村溪尾厝地處龍巖市西北部,保留革命時期機關駐地舊址。

紅色文化遺存

2024年4月,新羅區民政局公示認定小池鎮京源村原龍巖縣委機關駐地舊址(溪尾厝)為不可移動紅色文化遺存。經實地調查和專家評審,確認該建築符合《福建省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動紅色文化遺存認定規範》要求。同年8月,龍巖市民政局與市委黨史方誌研究室聯合公告,正式將其列入紅色文化遺存名錄,定名為"龍巖縣委機關駐地舊址-小池鎮京源村溪尾厝"。

歷史人文特徵

永春縣湖洋鎮錦鳳村溪尾厝保存著劉氏與黃氏家族舊居,部分清代建築至今仍有人居住。當地住戶劉老伯介紹,傳統瓦房冬暖夏涼,適應福建氣候特徵。該地曾與永春一中地理教師劉心村相關聯,其提出的"引閩入晉"水利構想最終促成龍門灘三級水電站建設,為區域發展作出貢獻。

自然景觀與文物保護

仙遊縣大濟鎮壠溪村溪尾厝東南方向現存三棵宋代古樟樹群,2012年獲評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 "人字連理樟"植於宋嘉定年間(1208-1224年),樹高28米,主徑周長6米,其跨越7米溝渠的連體結構為國內罕見
  • 樟包松古樹經歷1968年、1996年兩次火災,外部樟樹完好而內部松樹受損,形成特殊共生形態
  • 古樹群由宋代張氏先祖種植,原為村落風水林,現存800餘戶張姓後裔聚居周邊

現代行政歸屬

溪尾厝在不同縣域中分屬多個村級行政單位:
  • 永泰縣梧桐鎮白杜村溪尾厝1號為福州露之營客棧有限公司註冊地址,該企業於2022年6月成立,主營住宿與餐飲服務
  • 新羅區小池鎮京源村溪尾厝經2024年評審,成為龍巖市紅色文化保護體系新增單位
  • 仙遊縣大濟鎮壠溪村溪尾厝依託古樹群發展文旅資源,被列入縣域春遊踏青推薦路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