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氣象局

湖南省氣象局

湖南省氣象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氣象局
  • 職能1: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
  • 內設:辦公室
  • 職能2: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直屬單位,市州氣象局,信息公開指南,

機構職能

湖南省氣象局主要工作職能
1.制定地方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
2.按照職責許可權審批氣象台站調整計畫;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分發;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涉外氣象活動。
3.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4.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並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5.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6.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7. 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地級人民政府對所轄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會同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8. 承擔中國氣象局和湖南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行政管理處)
應急與減災處
觀測與網路處
科技與預報處(氣候變化處)
計畫財務處
人事處
政策法規處(湖南省防雷減災辦公室)
監察審計處(與黨組紀檢組合署辦公)
機關黨委辦公室(精神文明建辦公室)
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直屬單位

湖南省氣象台
湖南省氣候中心
湖南省氣象科學研究所
湖南省氣象技術裝備中心
湖南省氣象服務中心
湖南省防雷中心
湖南省氣象局後勤服務中心
湖南省氣象培訓中心
湖南省氣象信息中心
湖南省氣象局國有資產運營管..
湖南省人工影響天氣領導小組..
湖南省氣象局財務核算中心
湖南省氣象學會
湖南省氣象局預警辦公室

市州氣象局

·長沙市氣象局
· 株洲市氣象局
· 湘潭市氣象局
· 岳陽市氣象局
· 衡陽市氣象局
· 常德市氣象局
· 益陽市氣象局
· 張家界氣象局
· 自治州氣象局
· 懷化市氣象局
· 婁底市氣象局
· 邵陽市氣象局
· 永州市氣象局
· 郴州市氣象局

信息公開指南

湖南省氣象局政府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湖南省氣象局政府信息,進一步提高氣象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結合氣象工作實際,編制本指南。
一、信息內容分類
按照“公開為常規,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湖南省氣象局對與履行職責相關的信息和涉及社會公眾的信息進行公開。公開信息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大類。
主動公開類信息主要是:
(一)機構職能
1. 領導簡介:湖南省氣象局領導簡歷等情況
2. 機構設定:湖南省氣象局機構設定情況
3. 主要職能:湖南省氣象局主要工作職能
(二)法規標準
1. 氣象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
2. 氣象行業標準
3. 氣象規範性檔案
(三)議案提案
1. 人大議案
2. 政協提案
(四)事業發展規劃
1. 全省氣象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
2. 重大建設專項規劃
(五)突發氣象災害事件信息
1. 應急預案
2. 預報預警信息
3. 應對情況
(六)行政許可規定
(七)人事管理事項
1. 人事任免
2. 公務員招錄
(八)重大項目執行情況
(九)招標採購
1. 氣象部門集中採購品目
2. 招標公告
3. 中標公告
4. 成交公告
(十)其他工作
主動公開信息的具體內容詳見湖南氣象局網站《湖南省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依申請公開類信息主要向申請人公開除主動公開以外的有關湖南省氣象局的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開方式
(一)主動公開
湖南省氣象局主要通過下列方式主動公開信息:
1.湖南省氣象局網站
2.召開新聞發布會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上方式,獲取本機關主動公開的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1.申請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湖南省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領取或自行複製,也可以在湖南省氣象局網站上下載電子版。
(1)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2)口頭申請
本機關一般不受理口頭申請。如採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申請人可以口頭申請,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表》,申請人必須親自簽名或者簽章予以確認。
2.受理
本機關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湖南省氣象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長沙市雨花路163號
辦公時間:8:00—12:00,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長沙市雨花路163號
3.答覆
本機關收到申請後,能夠當場答覆的,當場予以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經批准後,可延長15個工作日,並告知申請人。
申請人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本機關徵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
本機關按下列情形對申請公開的信息,通過出具《湖南省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或其他形式予以答覆:
(1)屬於公開範圍的,告知該信息或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告知不予公開的理由。
(3)依法不屬於本機關公開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及時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信息公開機關的,告知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
(4)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正。
(5)屬於部分公開的氣象信息,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6)難以確定是否屬於公開範圍的,說明暫緩公開的理由和依據。
本機關處理依申請公開氣象信息的流程請參見《湖南省氣象局處理依申請公開信息流程圖》。
4.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氣象信息,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依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氣象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舉報,也可向湖南省氣象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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