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國有林和森林公園管理局

湖南省國有林和森林公園管理局是湖南省林業廳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1、研究擬定全省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建設和管理的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並指導實施和依法監督檢查。
2、制定全省國有林場和森林公園的長遠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審核全省國有林場、森林公園的設立、撒銷、合併或隸屬關係的改變,報上級有關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並依法維護全省國有林場和森林公園的合法權益。
4、組織指導國有林場編制森林經營方案,提報和下達國有林場年度木材生產計畫。
5、負責全省森林公園總體規劃、森林公園建設項目的定點與設計方案以及全省國有林場重要建設項目的審核、審批。組織協調國有林場和森林公園與建設、環保、旅遊、國土、宗教等相關部門關係。
6、組織編制和審批國有林場分類經營規劃,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和森林公園造林育林、編制提報國家造林任務計畫,負責指導國有林場生態公益林建設與管理,並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7、負責指導全省森林公園風景林建設,最佳化森林自然景觀景點。
8、負責審核國有林場和森林公園林地林木資產變動,並依法對征占用國有林場、森林公園的林地進行初審。
9、指導全省國有林場、森林公園的計畫財務管理,編制國有林場和森林公園年度財務報表,承辦國有林場育林基金的征管工作,提報全省國有林場和森林公園地方統籌、專項基金等安排計畫。
10、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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