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總工會

湖北省總工會

湖北省總工會成立於1926年10月10日,是湖北全省各級地方總工會、各產業工會和各大型企事業單位工會的領導機關,接受省委和全國總工會的領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依法行使權利與義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總工會
  • 人數:972.2萬人
  • 農民工會員:303.9萬人
  • 探索:工會幹部職業化、社會化
  • 發源地:湖北
  • 誕生:9世紀60年代
歷史沿革,組織概況,機關概況,主要任務,

歷史沿革

湖北是我國工人運動的重要發源地,在中國工人運動史上的地位舉足輕重。著名的“二七”鐵路工人大罷工就爆發在湖北武漢,許多工人運動的先驅和領導人物都在湖北留下了戰鬥足跡。我省工人組織最早產生於1912年的武漢。1922年7月,黨領導下的全國第一個地方總工會——武漢工團聯合會成立。省總工會於1926年10月10日成立,是全省工會的領導機關。

組織概況

省總工會現轄17個市、州、直管市、林區總工會,58家大型企事業單位工會、17家省直產業(廳、局)工會、6家金融行(司)工會。全省已建基層工會13.1萬個,涵蓋單位27.5萬個;工會會員1338.2萬人,其中,農民工會員609.3萬人。基層工會幹部31.5萬人,其中專職6.6萬人,兼職24.9萬人;工會協理員1854名。

機關概況

省總工會機關內設15個部門,2個產業工會,8個直屬單位。內設部門包括辦公室、研究室、組織部、宣教文體部、經濟技術勞動保護部、生活保障部、財務部、民主管理部、法律和集體契約工作部、女職工部、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對外交流部、省中央在鄂和省屬企業工會工作委員會、離退休幹部辦公室、機關黨委;駐會工會分別是省教育工會委員會(副廳級)、省經貿工會(副廳級);8個直屬單位包括7個事業單位和1個公司制企業,分別是省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省總工會職工法律維權中心)、省總工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省職工技術協作辦公室、省職工科技文化中心、省工會幹部學校、省工會新聞信息中心、省職工旅行社和湖北工友雜誌有限公司。現任黨組成員9人(常務副主席1名、省紀委駐省總工會紀檢組組長1名、副主席5名、經審會主任1名、秘書長1名),巡視員1人,副巡視員2人,副廳級駐會產業工會主席(主任)2人。

主要任務

一是根據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工運方針,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貫徹省委和全國總工會確定的方針、任務和決議,領導全省工人運動和工會工作。二是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組織和指導各級工會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進一步突出和履行維護職能。三是圍繞有關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國總工會反映職工民眾的思想、願望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規草案和政策、措施、制度的擬定;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四是負責工會理論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會的組織制度和民主制度,監督檢查《中國工會章程》的貫徹執行;研究指導工會自身改革和建設;指導各級工會組織職工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契約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的工作。五是協助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黨委管理同級總工會的領導幹部,協助省直有關廳、局(行業辦)和工會關係隸屬省總工會領導的大型企事業單位黨組(黨委)管理省直產業、大型企事業單位工會的領導幹部;研究制定工會幹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訓規劃,負責縣以上工會和大型企事業單位工會領導幹部的培訓工作;監督、檢查省總工會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黨員幹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六是指導全省工會組織職工學習黨的基本理論,進行愛國主義、團隊精神和社會主義教育,組織職工學政治、學經濟、學文化、學法律、學技術、學管理,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七是負責全國勞模、“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及省勞模、省“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的推薦、評選、表彰和管理工作。八是負責全省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研究制定工會興辦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有關制度和規定,負責對工會興辦的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指導、協調工作。九是負責全省工會系統的國際聯絡工作,發展同國外工會組織的友好關係;加強與國外、境外工會組織的經濟、技術、文化交流與合作。十是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近來來工會工作情況詳見湖北工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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