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渭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主管全區人事人才、培訓就業、社會保障、勞動監察等行政事務的區政府組成部門,肩負著貫徹黨和國家人事人才、培訓就業、社會保障政策法規,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管理、促進就業再就業、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維護勞動者權益等事關發展和民生方面的重要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渭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地點:渭濱區
  • 類別:組織機構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管理區域,主要職責,

管理區域

渭濱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方針,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計畫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實施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結構調整和工資分配改革政策,編制實施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和增人計畫;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改革和工資福利,建立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三、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制定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人員安置政策,承辦區政府管理的國家公務員任免、獎懲、考核、培訓事項。
四、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本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制定事業單位人員和繼續教育規定;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的評定申報工作;認真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聘任制,組織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農村鄉土人才隊伍建設和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工作。
五、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擬定促進城鄉就業的辦法和措施;執行職業資格制度,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擬定企業下崗職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規劃、政策,組織實施再就業工作;制定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就業、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就業的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促進工作。
六、制定並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培訓規劃,加強人力資源培訓,不斷提高人力資源整體素質。
七、貫徹落實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被征地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基本政策,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八、貫徹執行企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和基金運營機構的資格認定標準,制定全區企業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範並組織實施。
九、監督企事業單位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的落實情況;承擔區勞動鑑定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制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區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十一、負責管理全區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
十二、制定並實施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和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十三、負責推動農民工、農村居民進城等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四、負責制定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工作制度,依法行使勞動監察權,維護勞動者權益,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五、承擔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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